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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megaWind (換季了)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江宜樺:服貿談判,台灣無權修改
時間: Tue Mar 11 18:26:27 2014
江宜樺:服貿談判,台灣無權修改
2014年03月11日 蘋果
今(11日)天在院會中,立法委員蔡煌瑯質詢行政院長江宜樺:「為何不尊重立法院逐條
審查《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並且修改其中傷害台灣行業的條款?」
江宜樺強硬回應:「立法院可以對服貿協議逐條審查,但沒有修改權,因為條文對台灣極
為有利,所以不需要改。」
在經濟部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撰寫的「洽簽經貿協定之國內法與國際法程序」PDF檔案中
,根據《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第7條,主辦機關於條約草案內容獲致協議前,得先就談
判的總方針及原則,與立法院相關委員會協商。
現在,行政院長認定立法院沒有修改國與國貿易協議的權限,恐怕需要重新檢視相關法令
,再下評斷。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311/358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