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請勿濫用討論回應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03-12 07:34:36
板友們在板上針對議題回應自己看法時 請避免濫用板面的行為
針對在自己本文內網友推文的回應 如無另外發文必要 應以修文或推文回覆
(發文回應之必要由板務判定)
針對網友的發文或他文推文的回應 亦應具備足量之心得看法
(足量與否由板務判定)
違反者將處以基礎水桶5日的處份
本規定自公告後實行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