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經過長年的時間
"主流輿論"才像今天這樣是反種族歧視
並且在我們這個世代 反歧視、重視個人權利的範圍
也擴張為保障同志婚姻、保障墮胎權益等等
(相對的 則是以往被強調的婚姻神聖性 漸漸不再凌駕於個人)
大法官屢次宣布某些州禁止同志婚姻是違憲
也有越來越多的州 宣布同志婚姻合法
但很遺憾的 這種轉變 並不是因為老人們被說服了
而是因為老人們慢慢的死光光 整個社會才往前推進
這種說法真的是非常非常消極 我也很討厭
而且其實也是有很多老人根本就比年輕人要開明、重視人權
但我每次看到有些人就是不願承認自己是錯誤 是在開歷史倒車
就會很絕望的想 難道真的只有等某些族群死光光
社會才會往前推行嗎?
我這論點可能是跟20世紀的法西斯沒兩樣的 殺一堆無用之人 才能改造社會
但我個人又找不到其他方法 來否定掉只有特定族群死光光
社會才能前進的論點
當然 是有反例 或是特殊時空背景之下
造成社會的價值觀在短短數年內就急速轉變的
這時就不用等某些族群死光光 他們自己就會轉變
但在我個人來看 那些就只是少數例子
多數例子依舊是特定族群死光光 或是衰弱到自知再也不是輿論主流
所以只能退縮到某些地方 酸酸的看著社會主流趨勢違背他們的價值觀
我承認我沒啥耐心 或許只有多了點耐心
才能讓自己不再一直想這事實
轉而把眼光放遠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