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crevecoeur (J. Crevecoeur)》之銘言:
: 不是公民課作業 只是真的發現總統有提名權的人好多 本來以為只有大法官與行政司法監
: 察考試院長與委員與大法官 後來發現一些一些認為需要比較公正的職位也交給總統提名
: 與任命 像是審計長
: 選上總統到底可以決定提名或任命哪些職位應該值得了解與監督
: 請問有人整理過嗎?
總統府:總統府的人事
國安會:國安會與國安局的人事
行政院:
總統任命行政院長、陸委會主委、國防部長、外交部長
並透過行政院長任命其他部會首長
考試院:
總統提名正副院長與考委
總統任命考選部長、銓敘部長、保訓會主委
監察院:總統提名監委與審計長
司法院:
總統提名大法官,而且能以提名逼退正副院長
正副院長皆出缺時,代理院長由總統指定
總統任命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公懲會委員長
司法院長主導司法院人審會,決定各機關的人事
法務部:因為屬於司法行政機關,特別獨立出來
總統提名檢察總長
檢察總長決定特偵組成員
法務部長決定各機關的人事
地方政府:
主計總處主計長有主計人員的人事權
警政署長有警察的人事權,依慣例會與縣市長協調局長人選
法務部長有政風人員的人事權
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有人事人員的人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