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說370億就是370億?有沒有單據?

作者: H23324216 (showtime)   2016-04-16 14:26:29
※ 引述《mozard (Lullaby)》之銘言:
: 有''弊''就去告~就去用法律的方法去解決
: 如果沒有違法,就不用含沙射影的說弊案
: 商務合約本來就是BACK AND FORTH的爭取彼此認知可接受的平衡點
: 還是你覺得談判也要簽個商務談判監督條例?
: 你可以說合約簽的不周全,簽得不好,但在沒有證據前
: 你去喊別人弊案騙選票,對嗎?
: 如果你覺得有弊~就請用告的
: 而不是又把前人當防火牆
: 喊爽就算了,還要別人停工,搞到後來巨蛋本體先不說,還要負責停供下游包商的損失
: 然後在擦脂抹粉的偷偷把五大弊
柯文哲組成廉政委員會清查大巨蛋案了,廉委會也移送卷證給檢調機關了,檢調也分案
調查了,這不是告了嗎,大巨蛋案其中一位當事人是現在的總統,有刑事豁免權,誰辦
的了他? 還含沙影射哩,人家柯P舉發了,玩真的,誰跟你影射。
大巨蛋案是公司對政府機關,政府機關就是要依法行政,法令就說權利金不得為0元,台
北市政府簽署大巨蛋合約時,明知法令有此規定,為何給遠雄0權利金待遇,他媽的幹,
還商業合約哩,你去談判可以不甩你老闆定下的授權範圍,愛怎樣簽就怎樣嗎?
說到停工,遠雄認為台北市政府停工處分無理由,可以訴願啊,訴願被市府駁回,可以提
起行政訴訟啊,遠雄訴願被駁回後,就沒動作了,不是告杯市府停工無理由,那怎麼不他
馬的起訴向法院起訴市府要求撤銷行政處分,不是很他馬的站得住腳嗎?
市府依法令合法勒令停工,是要賠你遠雄沙小錢,搞清楚點。
用遠雄打柯P,呵呵....
拿一個會行賄的建商來打柯P,還不如用內湖交通打柯P拉
對了,他媽的說到交通,馬郝時代有他媽的向柯P一樣在交通花這麼大的力氣嗎
灌水、抹黑、造謠,繼續啦
作者: kurt1980 (大K)   2016-04-16 14:27:00
跑去法務部舉發嗎?結果查到最後要合意解約?
作者: taiwan009 (009)   2016-04-16 14:28:00
遠雄沒提行政救濟嗎?感覺市府輸的機率比較大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4:29:00
哈哈 話都北市府說,說全面接管會多好,沒有買回賠錢問題結果今天變成遠雄投資的還給他~這麼快示弱?有弊案,就等查弊案,又弊案來終止合約,而非解約賠錢話都北市府說的,誰造謠?抹黑?唬爛 很清楚吧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4-16 14:40:00
你不談遠雄所提出的6點回饋計劃是不是灌水、抹黑、造謠?有弊案又為什麼要合意解約?
作者: bantex111 (大碗公)   2016-04-16 14:41:00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4-16 14:42:00
建築不按圖說的事還有得說呢~~呵呵!你以為圖說不能修改?我說了,是合意解約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4:45:00
舉例真好,承包商亂做,我還要付錢給承包商?這對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4-16 14:45:00
有弊案,市府可以單方面解約即可,還去搞到合意解約?圖說修改就是承包商亂做????哈!!!!!!!!!!!!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4:47:00
你說遠雄亂做,結果現在要把錢還給人家?不論是誰的錢這對嗎?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4-16 14:47:00
修改圖說在建築業內根本是常有事的事~依我看每一案都有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6-04-16 14:50:00
訴訟會贏 幹麻那麼急解約....懂?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4-16 14:53:00
去法院哭,你柯文哲市府恐怕受不起呀~呵!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4:53:00
談不攏才告 很好啊~你覺得承包商亂做,但我們要賠錢?這邏是甚麼?當然拿告去施壓~結果自己先說要陪錢給遠雄?孬到爆媽阿 你好弱喔~ 曠日廢時但背後市民支持,但你現在直接說要賠錢?幹~為什麼要拿我的錢給遠雄?幹 你說遠雄亂做,還要把我繳稅的錢給永雄?甚麼鬼阿挖 大絕招出來了 救援投手現身~你自己邏輯弱到爆 舉的例子不攻自破!我當然靠北現在北市府 是他和我說不用買回賠款全面接管只有利可圖現在說別人亂做,但我還要賠錢~甚麼鬼?有利可圖在哪你得行為和現在北市府一樣,乎弄人民後發現做不到~趕快搬救援投手~~孬靠夭咧 我當然在意賠錢阿~ 0權利金 地上權是賺不到錢而已現在是賺不到錢還要拿我的錢去賠 你的邏輯是有問題嗎
作者: opting (op廳)   2016-04-16 15:14:00
???????????? 不就買回去了 買回去就可以賺啦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5:18:00
噗~快笑死我了~這就是bot的概念阿 我讓你賺錢,但你要幫蓋好~等一定期間內我在收回經營~這就是合約談判問題結果你現在蓋不好~我還要把錢拿給你~你真的是神邏輯本來一塊錢都不用出的~結果現在對方沒蓋好,我還要賠錢真的是好棒棒的邏輯權利金~租金 那是合約談判問題~bot本來就是這樣,政府看重的事不出資,將來可回收~其他的權利金,就是合約談判談的爛~當然罵阿 但現在是我們嫌人家東西沒做好 還要給他錢~這對嗎????我建議你把促參法和遠雄合約研究完再來丟臉~你自己都說吞到老虎 所以柯文哲不只孬 還笨~這樣吧~遠雄如果拿不到一毛錢~我就這邊道歉~稱讚市長英明神武~如果還要拿我的錢去賠給遠雄 你要不要說市府孬和笨
作者: pppyy (333)   2016-04-16 15:48:00
市府不孬也不笨 這邊只看到你一直在跳針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5:49:00
歡迎提出問題~ 跳針在哪 我回你高雄巨蛋高雄市政府出資15億 0權利金~你要不要說說?促參法哪一條規定一定要收權利金 你和我說他當然孬阿 說沒賠錢買回問題~現在賠錢就說是前朝 又騙又孬合約簽了就簽了~你覺得不合理就可以推翻~以後誰要簽合約請問誰接手,金額確定沒,公安標誌是否一致?這些一定都沒有. 然後你和我說未來可能會賺錢~那可能賠很多你要不要說說~ 招標都還沒說 先賠錢給別人~還有臉說會賺錢
作者: ericekin (哈囉啊)   2016-04-16 16:01:00
你沒本事靠北馬好,只會叫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01:00
完全沒有邏輯~只是推論可能~怎麼吱吱都是這種貨色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04-16 16:05:00
不爽合約當然可以再談呀,這點常識都沒有,郭董怎砍夏普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06:00
下游包商 因為柯p勒令停工,收不到錢~市府要不要賠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04-16 16:06:00
結婚都可以離婚了,合約不能動?狗屁下游包商怎不告示政府?真沒用廢物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07:00
哈哈 郭董事談完所有條件才簽合約~簽完合約在推翻,就是毀約~ 這點常識你都不懂嗎原來更政府簽完億的合約 政府都可以不買單,政府帶頭詐騙就對了 果然台灣詐騙集團很多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04-16 16:09:00
口頭,文字合約,打民事官司都一樣合約被廢止,去告啊,白癡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10:00
你不用吵了 柯文哲都說要賠錢了~孬又沒用和約簽完 如果需要修給,可以簽副約來規範主約~結果柯文哲不簽附約 直接賠錢 這不是孬又沒用嗎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04-16 16:13:00
甚麼賠錢?好心想給遠雄少賠一點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13:00
不懂商務合約 我可以來教教你~我每天看~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04-16 16:14:00
遠雄覺得吃虧去告呀,養一群律師吃大便的啊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14:00
少賠? 你自己去google鄧家基說的話吧 遠雄的投資不能少給他~ 好棒棒啊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04-16 16:15:00
商務合約了不起啊?有理就去告呀,怕3小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15:00
遠雄都可以拿到應有的投資 他有什麼好吵的 但我們市民要因為孬又沒用的市長 賠錢給遠雄 你很開心就對了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04-16 16:16:00
報紙說的,是又怎樣?不能反悔啊?去告呀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17:00
原來綠營都是這種貨色 難怪詐騙集團都是一家的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6-04-16 16:18:00
還想370億,去告比較快啦沒用東西,浪費老子打字時間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6:18:00
給遠雄一毛錢我都很不爽了 還370e~你白癡嗎還有h大 促參法並沒有規定不能0權利金~只說要登記我可以選擇登記0元 你看不懂法律就說一聲,我可以幫你上上法律每個字的意義~如果違法就去告阿~ 沒問題的,順便高雄巨蛋也一起告也0權利金喔~~高政府還出了15億~這年頭大家看法律只看一半就高潮嗎?哈哈 快和我說促參法哪一條規定一定要說權利金吧~不是登記喔 看到得記載權利金就高潮了~白癡喔問題是沒有規定一定要付權利金阿~ 陳菊也沒犯法 要辦啥然後對! 如果解約不賠錢~就請不要讓遠雄拿到一毛錢要不然不是孬是啥
作者: myandydesk (算算)   2016-04-16 16:47:00
拉屎的雙手乾淨擦屎的一手大便
作者: yangtsur (yangtsur)   2016-04-16 16:52:00
該送檢調的早就送了.但檢調不辦是要怎樣原想520後柯蔡兩人可以聯手,但看目前Dpp力道如此強勁..
作者: serway99   2016-04-16 17:01:00
柯p加油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7:10:00
最好大巨蛋營運會賺錢~最好每天都有爆滿的職棒看柯市長停工造成的包商停商損失 要賠嗎?蛋要拆嗎?不是要全面接手?完全沒有方向的策略然後搞個廉政委員會也看不懂法律的見獵心喜 甚麼沒權利金違法~~ 完全說不出來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16-04-16 17:19:00
拿當年高雄巨蛋的地點 跟台北東區比 XDD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7:20:00
我沒說地點喔 只是有人說促參法規定要有權利金~ 我只是請他把法條讀滿讀好~不要人云亦云 造謠生事哪裡不合法?促參法只要求登在權利金~我權利金是0登記上去請問哪例不合法法律上沒有問題 其他就是談判能力的問題~不要再給我扯你可以說前朝簽約很爛~沒要求權利金~但這不違法我也可以說柯文哲很孬~明明沒蓋好 還要賠錢給遠雄明明說要全面接管~沒有買回賠錢問題~現在說要賠遠雄應有的損失~ 前朝談的濫 對阿~ 但本朝很孬 說弊案現在把弊拿掉說不賠錢 現在要還錢 所以我說他孬 有問題嗎?我說他去年的話是騙,有問題嗎?
作者: neuralandre (七彩喇叭手)   2016-04-16 17:59:00
只有統媒說弊這個字 不過還是騙的到智商差的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8:01:00
wowow~連google都不會嗎?自己google柯文哲 五大弊案~看是說的也難怪你的智商連google都不會了 那就下去睡睡你是文盲嗎?案公告提出權利金~我當然提出0權利金,對我最有利 而且沒違法?沒違法是圖利在哪?倒是柯市長團隊 別人沒建完 就說要還錢給人家 這才是明顯圖利~~不要在凹了~法律沒規定的事你也可以說你白癡嗎?我一開始不提0 我不能改嗎?又沒簽字~我當然爭取利的條件進行~以後哪個公司請到你真的倒楣了市府幹嘛公告 造法律規定走就好~我在沒簽約完成改成0有問題嗎~~我真的拜託以後你絕對不要和人談判~只會和馬英九一樣蠢~你和我說違反哪條法律啊?拜託不要在說促參法11條~那條沒規定依定要有權利金~ 可以繼續理茫下去哈哈 11條到底哪裡規定要依定要有權利金~你說不出來還在那邊扯~法律不好~也要看懂字,不要當文盲阿~來來來 你來說說促參法和招標以商業合約的關係吧~~還是你在把促參法讀熟點再來吵~
作者: f48et (ready)   2016-04-16 19:42:00
加油,推一個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19:43:00
我是小嫩嫩沒錯啊 但你連嫩嫩都不如阿~ 幫不了你 快去把法條的每個字念清楚~不要再說11條有規定一定要權利金了
作者: vow70 (許願)   2016-04-16 20:15:00
原PO,何必和雄粉計較,他就是故意找人吵架,模糊焦點。
作者: JamesSoong (Amari Cooper!!)   2016-04-16 20:16:00
聽你在自我安慰
作者: mozard (Lullaby)   2016-04-16 20:19:00
嘿嘿 我不是雄粉 要給一分錢給遠雄我都很不爽~結果有柯粉還沾沾自喜 認為遠雄沒做完 賠錢給它們很應該~因為未來可能會賺錢 好棒的邏輯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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