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zard (Lullaby)》之銘言:
: 有''弊''就去告~就去用法律的方法去解決
: 如果沒有違法,就不用含沙射影的說弊案
: 商務合約本來就是BACK AND FORTH的爭取彼此認知可接受的平衡點
: 還是你覺得談判也要簽個商務談判監督條例?
: 你可以說合約簽的不周全,簽得不好,但在沒有證據前
: 你去喊別人弊案騙選票,對嗎?
: 如果你覺得有弊~就請用告的
: 而不是又把前人當防火牆
: 喊爽就算了,還要別人停工,搞到後來巨蛋本體先不說,還要負責停供下游包商的損失
: 然後在擦脂抹粉的偷偷把五大弊
柯文哲組成廉政委員會清查大巨蛋案了,廉委會也移送卷證給檢調機關了,檢調也分案
調查了,這不是告了嗎,大巨蛋案其中一位當事人是現在的總統,有刑事豁免權,誰辦
的了他? 還含沙影射哩,人家柯P舉發了,玩真的,誰跟你影射。
大巨蛋案是公司對政府機關,政府機關就是要依法行政,法令就說權利金不得為0元,台
北市政府簽署大巨蛋合約時,明知法令有此規定,為何給遠雄0權利金待遇,他媽的幹,
還商業合約哩,你去談判可以不甩你老闆定下的授權範圍,愛怎樣簽就怎樣嗎?
說到停工,遠雄認為台北市政府停工處分無理由,可以訴願啊,訴願被市府駁回,可以提
起行政訴訟啊,遠雄訴願被駁回後,就沒動作了,不是告杯市府停工無理由,那怎麼不他
馬的起訴向法院起訴市府要求撤銷行政處分,不是很他馬的站得住腳嗎?
市府依法令合法勒令停工,是要賠你遠雄沙小錢,搞清楚點。
用遠雄打柯P,呵呵....
拿一個會行賄的建商來打柯P,還不如用內湖交通打柯P拉
對了,他媽的說到交通,馬郝時代有他媽的向柯P一樣在交通花這麼大的力氣嗎
灌水、抹黑、造謠,繼續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