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一例一休到底哪裡不好?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6-07-21 15:58:56
不論是一休一例或是二例,必須確認現在的前提與現狀,而且不能改的比現狀慘,否則就
是假改革,依據勞基法36-40條,我們可以先確認幾項制度現狀:
1. 工時8hr/日,40hr/週
2. 每7日要有1日例假
3. 7天國定假為休假
4. 休假日勞工同意工作者,薪資加倍發給
5. 季節性因素要趕工,薪資加倍發給
6. 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例假、特休、休假都可以工作,工資加倍且要補假,並要報
勞工局核備。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看前三點,一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按照正常的邏輯,現狀本
來就是一例一休+7天假,到底是要改革什麼?
要推動週休2日,不論是一例一休或是2例,主要還是怕雇主鑽巧門,例如每天工作7小時
,星期六來半天這樣,所以DPP很天真的想了休假加班費要比現在更優渥,讓僱主不鑽漏
洞,我很不解的是,僱主只要稍微精算調整薪資結構,一定可以維持跟現狀一樣的勞動條
件,難道DPP完全不知?事實上就是,DPP要推動的就是現狀+扣7天假,這種完全讓勞工權
益倒退的政策。
很多人都說,二例就會沒有彈性云云,我覺得不然,現在勞基法對於季節性加班的規定,
沒有規定主詞,也就是說對於季節性加班可否利用例假,是有模糊空間的,從法律解釋上
來說,第39條中段既然已經規定可以勞資協商休假上班,末段提到的季節性因素應該是有
空間可以解釋為經勞資協商後於例假上班,否則何必重複規定休假上班?如果這樣解釋,
法規早就給了彈性。
至於第40條屬於重大事變,除工資加倍發給還要補假,還要陳報主管機關,這是不經協商
就可以要求來工作,跟一般加班情況根本不同。
講結論,
1. 國定假日7天假,這點絕對不可以退讓。
2. 一例一休或二例都是假議題,勞工要休息。每七日應有二日休息,每連續七日應有一
日休息,作為例假,例假上班應發給2倍工資,並於三個月內補假休息,僱主工資照給。
最後補充,如果要拉齊公務員,也可以:
1. 特休、喪假、婚假等假別,全部拉齊,颱風放假全部依人事行政局公告為準
2. 特休年資計算依勞保投保年資計算
※ 引述《chungrew 看板: HatePolitics》之銘言:
: 看了很多討論 其中 勞方的主張大多是要『強制二例假』
: 但如果站在台灣的整體的角度來看,一例一休到底哪裡不好?
: 先講結論,我覺得一例一休雖不完美,但現狀來說是一個可以接受的方案。
: 而勞工權益的改革重點,應該放在執行面上『切實』施行勞基法,以及強化勞動檢查,
: 提高行政罰的強度,例如提高罰鍰、怠金的金額,或嚴格處罰企業負責人等......
: 『法在漸,不在驟;在實,不在虛』
: 我寧可漸進式的推動一個可以具體落實的方案,也不願意訂個高大的目標結果做不到。
: 理由如下:
: 一、先進國家,幾乎沒有『強制二例假』的法律規定
: 所謂『例假』的定義,是指員工絕對不可以上班,除非天災人禍或重大意外。
: 而休假,則是在員工『自願』的情況下可以加班,但雇主必須給付更多報酬,
: 例如1.33倍加班費等等...
: 在美國、日本、歐洲等先進國家,也沒有採取『強制二例假』的規定
: 特別在美國,『帶薪休假』不是保障,而屬於員工福利
: 加班的情況也時有所聞,所以保持的一定程度的彈性
: 在此反問那些主張強制二例假的人,難道外國人都是笨蛋,不知道這麼做?
: 二、改革要溫和漸進,就像蔡英文總統說的,要以穩健的方式推動改革
: 劇烈的變化,如果超過了國家的承受能力,那會導致不好的後果
: 不要想一步到位,改革不可能一蹴可幾,一夜之間達成。
: 三、目前勞工問題的本質,應該是執行面的問題較大,而非法規面
: 法規面可以做的就是提高懲罰強度
: 但重點是要『落實』,要完全落實勞基法,讓企業都嚴格遵守勞基法的遊戲規則
: 不然即使法規定的再好,訂成二例假,做不到也沒有用
: 總而言之,我覺得民進黨政府目前的修法方向和改革方向,
: 雖不滿意但可以接受
: 重點是在執行面
: 如果連問題都搞錯了,覺得法規制定為二例假,就天下太平了
: 那真的想的太簡單......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7-21 16:01:00
一例一休保留七天 應該是最佳方案
作者: opthr1215 (天天)   2016-07-21 16:02:00
越來越看不懂你們的訴求了,吵了應該有三個月了吧,結果這禮拜勞團竟然轉彎,主戰場轉去開始吵七天。那前面兩個月是......?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7-21 16:04:00
簡單來說 一例一休 跟原本比 沒有明顯比較好 但砍7天 就擺明少7天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6-07-21 16:11:00
如果台灣就是兩個世界,勞工有勞工的玩法,勞工就是7天假+週休2日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1 16:14:00
二樓的 所以就折衷阿 給一例一休然後留七天假 不是皆大歡喜那七天國定假日 雇主可以給勞工加倍薪資合意去加班阿
作者: pensees (happy ending)   2016-07-21 16:20:00
為什麼砍七天假?因為是拿兩週84小時工時改成單週40小時換來的。所以七天一定會砍一例一休或兩例都是因為台灣老闆太會鑽巧門否則全世界也很少國家在強制規定這個台灣現在的週休二日,一例假+半休息日+挪移假湊起來的不管怎麼改,一定有老闆會鑽巧門或是違法所以加強稽查跟罰則才是重點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1 16:24:00
換來的笑死人 法律條文就規定清清楚楚了 哪有什麼要換的道理 說換來的都是那些財團老闆講的 哪裡有白紙黑字的紀錄一個國民黨政府跟私相授受沒經過勞工同意的條件 勞工就買單這是哪門子腦殘的想法 你老闆叫你去吃屎 你就去吃嗎
作者: narsilx (反正我們都是訓練用猴子)   2016-07-21 16:26:00
那乾脆不要改就好啦 加強稽查跟罰則就好了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2016-07-21 16:28:00
為什麼會有這麼奴認為七天假一定就得砍 因為大老板生氣?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6-07-21 16:31:00
我覺得啦,環顧全球從週休一日進步到週休二日,有哪些國家是拿既有假日來換?從不定休變定休還要一例一休根本是勞動權益大倒退選DPP上來是要撥亂反正,不是要你們一起爛,若是如此,DPP你們也不用選了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21 16:37:00
KMT時代偷偷和資方說換就換..你DPP是KMT的打狗嗎?勞工從來沒有同意紿你換好嗎? KMT時代的正直DPP也沒同意過
作者: scyycs6 (克勞德)   2016-07-21 17:28:00
資方:那大家拉倒,回到雙周84,7天還你,從這基礎點開始談。
作者: oneface (savant)   2016-07-21 17:37:00
不用還啊,現行法令就是單週40+7天,有本事DPP改回去雙週84,我笑你不敢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6-07-21 17:37:00
其實不休沒人會說什 可以只加強勞檢不修
作者: simata (gogogo)   2016-07-21 17:53:00
推one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6-07-21 19:27:00
勞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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