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人沒抓到重點
我直接具體解釋一下好了
我本身是做系統專案的
而我目前的專案之一就包括這種導航運輸的服務管理
首先 先看經濟面
UBER能營運獲利(?) 唯一的真正理由是他的規模小
在台北 計程車空車率高達70%(不是使用率喔 剛好相反)
由於過高的閒置率導致成本系數暴增 因此競爭力就自然薄弱 這是原罪
當然 這牽涉到非常多種不同的因素
1. 就政策面來說 台北市沒有進行車牌總量管制
相對來說紐約就有做管制 因此紐約的一張計程車牌要價是1M鎂(沒打錯
2. 計程車是"非計畫性供給" 所以無法就經營管理做成本最佳化配置
雖然現在台北市的大車行都有提供叫車服務 但是還是無法完全優化
而我手頭上另一個政府專案 就是屬於完全的計劃性叫車
因此他的時段服務率高達95%(10-15趟/D) 而且還供不應求 經常爆超時(望向勞工局
其實扣除休假/維修以及早晚班問題 派遣率根本就已經是100%了
而這兩個成本問題 UBER剛好都沒有
UBER雖然沒有管制司機上限
但是以當前規模來說 根本就沒有超過市場供應飽和 所以談這個問題還太早
但只要UBER的規模成長到台北市計程車的3成
我就可以保證 他的"經濟系統"會直接崩潰
然後 UBER是100%網路叫車 所以不需要(也不能)不斷的隨機巡迴攬客 省去了攬客成本
因為這兩個主要因素 所以他才有辦法在社會中玩"游擊式"經濟
另外 就制度面來說
職業駕照與車險就不用說 就我們承接的所有案子這都是基本要求
另外 在台灣凡所有提供里程計價載客服務的車輛
都必須到標檢局去安裝檢驗合格過的"車表" 計程車上那種就是之一
雖然說 我們家也有提供像是UBER那種的GPS里程訂位服務
可是很抱歉 政府不買單 他只相信標檢局的數據
基本上那種用GPS來計算里程的 在我們看來就只是個"玩具"而已
GPS軌跡 只能用做1999客訴時的參考證據
而就品質面來說 我是不知道南部地區是怎樣啦
但是在我家 只要拿起對講機 跟門口警衛喊一聲計程車
5-15分鐘後 就會有一台乾淨的車隊計程車來了 使用上完全沒有障礙
雖然 也有時會遇上一些路況不熟的司機 會多繞一小段小路(我家略偏僻)
不過 大概500公尺內就會被糾正了
使用上跟UBER完全沒有差異 而UBER也並沒有比較特別比較好
所以 把UBER獎得這麼先進 其實就我來看實在是自賣自誇滿好笑的
其實UBER就是計程車 而UBER有太多的行為 就我們來看就只是在不守規矩而已
完全沒有在遵守社會規範
※ 引述《moondark92 (明星黯月)》之銘言:
: 推文有點亂,重新回文好了
: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 moondark92: 如果今天uber收取供應方與需求方中間的價差,那uber可 08/28 12:17
: : → moondark92: 以趁火打劫,但今天uber是按雙方交易金額抽成... 08/28 12:17
: : → moondark92: 而供應者是一群互相獨立無勾串的司機,純粹市場機制 08/28 12:18
: : 看你這個回應我還真有點傻眼。
: : Uber的案例裡,現實中訂下價格的是Uber公司方,不管是司機或者乘客,通通沒有
: : 議價能力。你該不會天真的以為是所有的司機各自獨立制訂價格的吧?
: : Uber真的位置,不是純粹的「平台」而已,它更像是個批發搭乘服務的中盤商,由
: : 它來決定市場價格。
: 做了兩個圖檔,裡面幾張圖
: http://g.udn.com.tw/upfiles/B_MO/moondark/PSN_PHOTO/590/f_18381590_1.jpg
: http://g.udn.com.tw/upfiles/B_MO/moondark/PSN_PHOTO/902/f_18381902_1.jpg
: 裡面紅線是市場需求曲線,藍線是供應曲線
: 粉紅色區塊為價格線與需求線圍成的區塊,為消費者剩餘
: 淡藍色區塊為價格線與供應線圍成的區塊,為供應者剩餘
: 當市場無第三者而由買賣其中一方獨佔或用聯合行為壟斷時,如下圖
: http://g.udn.com.tw/upfiles/B_MO/moondark/PSN_PHOTO/902/f_18381902_1.jpg
: (1)買方(消費者)壟斷時,由買方定價,買方會讓粉紅區域最大化,
: 如左圖將價格訂於Pa處
: (2)賣方(供應者)壟斷時,由賣方定價,賣方會讓淡藍區域最大化,
: 如右圖將價格訂於Pb處
: 當市場有獨佔第三者介乎買賣雙方中間時,如下圖
: http://g.udn.com.tw/upfiles/B_MO/moondark/PSN_PHOTO/590/f_18381590_1.jpg
: (1)中盤商對買賣雙方可採取不同交易價格,賺取中間橘色區域價差,
: 為了最大化橘色區域,如左圖,對消費者賣出價格Pd,對供應者購買價格定於Ps,
: 其中Pd與Pb相近,Ps與Pa相近
: (2)若採仲介式定價者,對買方與賣方採取共同交易價格,如右圖
: 供需兩曲線交點價格Pm,若訂價高於Pm則供應>需求,若訂價低於Pm則供應<需求
: 仲介式第三者將會訂價於Pm
: 也就是說uber價格真正的決定者既非uber,也非個別供應者或消費者,
: 而是由uber找出供需兩條曲線的交叉均衡點做為訂價而已
: 而社會總剩餘價值(著色區域和)呢?
: 從上面幾張圖可以看出仲介式的定價可以讓社會總剩餘最大化
: 其實證券市場集中交易也有類似的機制,
: http://www.twse.com.tw/ch/trading/introduce/introduce.php
: "5.集合競價成交價格決定原則如後:(1) 滿足最大成交量成交,..."
: 那難道要說股價是由證交所決定的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