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不是最近的問題了
6月左右吧,就很多人進來討論了
護航的論點也就差不多那些
1.一例一休的休息日可以讓勞工想加班的多領加班費
2.兩例+七天下去很多企業會倒,底層勞工全部會失業
3.勞工自己沒競爭力,沒辦法到遵守勞基法的優質公司工作
一開始大概這些吧
其實勞資本來就是對立面,
共同分享公司營收的這塊餅,
勞工多拿老闆少拿,老闆多拿勞工少拿,
無法避免,
所以要挺資方我沒話說,
大家立場不一樣罷了
最近還看到
1.你想要多假不會去考公教喔
2.連爭取公司依勞基法合法對待都不敢,
怎麼敢爭取兩例+7天
3.罰則要變重啦,假多沒用啦
這邊檢討勞工我就看不太懂了
有人說要增加自己的不可替代性
自然可以為自己爭取福利
其實就我公司來看,
除了老闆之外我看不太出來
誰真的有不可替代性啦...
不過我是小公司而已啦,
大公司就不一定了,
不過我看鴻海,台gg
最不能倒的還是帶頭的吧
好啦,主張砍七天的理由呢?沒看到
主張一例一休的理由呢?
反正大家立場不同,各自為自己的利益罷了
其他有什麼新的嗎?
反正現在就是要砍了,講不贏也要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