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麻煩各位勞工大師統一標準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5:21:28
要預設老闆守法或不會守法請統一
在那邊二例就會守法,一例一休絕對不會守法
這是什麼設定?難道二例有正義之光能保證絕對不會有不守法的老闆?
真他媽可笑又可悲
作者: LiamIssac (Madchester)   2016-11-05 15:22:00
那你能保證每個老闆都守法嗎?
作者: abckk (ヽ(゚□。)ノ)   2016-11-05 15:30:00
能阿 能讓每個老闆都守法XD 前提是你要保證每個老闆都賺錢
作者: xup61i6bp4 (Aren)   2016-11-05 15:36:00
敢問是誰這樣假設,讓我笑一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5 15:46:00
拜託是你們猴群和綠衛兵一例一休+砍七天的支持者統一一下好嘛!說什麼就算二例老闆也不會給勞工休,然後一例一休會給勞工2.33倍和2.66倍的加班費...不覺得衝突膩!光是國定假日都不給兩倍的薪資了!能給2.33倍和2.66倍?要讓我笑死歐!只要我在政黑就是不准垃圾黨的猴群和綠衛兵造謠亂帶風向!而且二「例」要勞工上班,送資料吧!這樣會比有三大漏洞的一例一休的抓不到違法在那嗎?!一例一休可是可以光明正大的鑽漏洞二例只能違法,這樣還敢說是對勞工最好的!
作者: AnimalKing (哈囉)   2016-11-05 16:00:00
不用那麼複雜 誰沒抗議沒說不排除出走 就是誰賺到
作者: xup61i6bp4 (Aren)   2016-11-05 16:11:00
d大是誰這樣說能讓我笑一下嗎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6:35:00
劍湖山戰神開始胡言亂語了,還是在那說 二例就是完美防堵犯罪,一例就是鼓勵犯罪我就大發慈悲告訴你:法條沒有完全阻止鑽漏洞的能力,你廚的二例也沒有這個能力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兩例比較好,因為兩例之後,老闆人手不夠就會多請人,然後降低失業率,老闆很賺錢,不會因為多請人就關門或是外移XD如果不是製造業,一例一休,你在休息日到公司加班,老闆要多給加班費,所以他不會叫你上班,他會叫你在家自主加班,你可以跟他談責任制薪水,各憑本事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02:00
一例一休 老闆只需要更改基本薪資跟獎金加班費比例工人完全沒有得到好處 二例的好處就是可以正常休息先說 老闆更改薪資內容 完全合法一個是合法加班 一個是合法休息 分不出差別你好弱啊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7:06:00
我根本沒有討論兩種的內容我是在說比較一例和二例要用同一種情境設定情境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08:00
一例一休就是可以合法加班 這樣就不是週休二日現在是無良政府假借週休二日的名義砍七天勞工假原po你一定不是工廠勞工 誰跟你週六上工會有加班費工廠勞工都是月薪多少 月休幾天 誰跟你算多少加班費一例一休 勞工星期六加班沒有更多薪水 而且完全合法二例假 星期六叫人加班 必須給加班費 還要補休假這種差別你搞清楚了嗎?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7:25:00
繼續無視我就對了?我說了本篇不討論優劣,你是故意的嗎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27:00
一例一休 星期六上班 合法二例假 星期六加班 必須補休假 這樣才合法 你懂了嗎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7:29:00
所以就要兩套標準你再繼續無視主題,硬要討論一例和 二例的優劣的話,我直接當你鬧版挑釁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5 17:32:00
原po好好笑歐!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32:00
所以你想要討論什麼 我已經告訴你合法的標準在那邊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5 17:34:00
相同合法的東西!二例只能靠違法.一例一休+砍七天可以合法鑽,完全沒有不合法成份就能鑽了!說什麼二例說什麼同一三大漏洞塞好在說吧!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36:00
同樣的工作天數 二例假就是可以補休假 一例一休沒有這樣很難懂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5 17:38:00
一例一休確實是合法阿!三大漏洞在哪裡鑽了也是合法阿,那裡不合法了?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38:00
然後強調一點 一例一休不需要補假 合法二例假加班沒有補假 非法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5 17:39:00
原po腦袋起衝突了!兩套標準了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7:40:00
你在玩文字遊戲嗎所以你到底要不要用同一套標準我支持二例,純粹看不爽你用老闆守法和不守法去分別設定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42:00
你認為怎樣才叫做同樣標準 聽你高見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5 17:42:00
一例一休其中一個漏洞只要一休上班給勞工換休,就領不到所謂的加班費.再來換補休只要廢老闆不同意給勞工休也是行的,只要過幾個月廢老闆請勞工吃龜苓膏也是合法的!請問這裡那裡違反勞基法規定?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7:43:00
不能分別設定,因為分別設定違反科學實驗的精神,知道嗎
作者: DICB (曾經擁有)   2016-11-05 17:43:00
還在支持裝我支持二例,麥假了!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45:00
老實說 我還真沒有辦法想到一例一休老闆非法的情況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7:45:00
你有證據說我是支持一例資進黨的嗎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46:00
可是我倒是可以想到二例假不補休老闆就是違法乾脆原po說出狀況 我們來告訴您 一例一休跟二例假哪樣是違法哪樣是合法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7:49:00
有種再繼續無視我的主題試試看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05 17:52:00
大家都在找漏洞在哪,有洞就會有人鑽,公民版有很多討論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53:00
二例假合法 必須補休 一例一休不用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05 17:53:00
一例一休的休息日顯然是有許多不確定,漏洞的確比兩例多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7:54:00
一例一休違法 我想不到 二例假違法 加班不補休我都已經寫的那麼清楚 你到底看不懂哪裡????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7:56:00
我在講辯證的科學實驗問題,你他媽一直把主題歪到一例二例的內容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05 17:56:00
痾,休息日不給加班費算不算違法?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05 17:58:00
吵這個我沒意見=3=事實上假設都不違法跟都會違法,不如來看各自漏洞在哪怎麼堵住吧然後假設都違法就沒什麼好討論啦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8:04:00
請問是我智商太低還是怎樣 我完全不懂他想要的答案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16-11-05 18:07:00
我說的是要假設就假設兩個老闆都會違法或是兩個都會守法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05 18:10:00
就說假設這個意義在哪...有漏洞就會鑽,而這個漏洞在現行法上合法違法還要請勞動部解釋或上法院,現在草案就是有漏洞你漏洞不處理,等過了再找資動部解釋嗎?
作者: xup61i6bp4 (Aren)   2016-11-05 18:17:00
好猛喔,你們是真的看不懂還是在鬧阿...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8:17:00
重點來了同樣的工作時數 ex:26天 一例一休 合法二例假 違法真的看不懂 詳細希望
作者: xup61i6bp4 (Aren)   2016-11-05 18:20:00
哦!g大意思是一樣情況2例不會違法是嗎
作者: greedystar1 (小狼)   2016-11-05 18:22:00
每個月上班26天 一例一休合法 二例假違法
作者: bigwate ( )   2016-11-05 18:26:00
先決定鑽漏洞行為算合法還是違法
作者: spa41260   2016-11-05 22:08:00
dpp自己對待勞工議題論調就不統一,還有臉要求勞團?這一例一休加砍七天假,到底是為了改善長工時還是改善低薪問題?用砍假來改善長工時只有吱障說得出口,用提高休息日加班費來改善低薪結構還不如提高基本薪資+落實勞檢+檢舉獎金。我一介屁民連你政策目標到底是什麼都弄不清,你還跟我扯?既然在野時阻擋kmt的砍七天假,上台以後又何苦來哉去砍七天假?不知道給了別人卻又再度拿走是件很傷的事情?
作者: Roderickey (賣矇拔郎耶)   2016-11-06 10:54:00
所以你對七天假的態度是?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6-11-06 12:13:00
我的態度嗎?幹,砍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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