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李永得被警察盤查,究竟是對還是錯?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20 18:13:29
1.
看了盤查的逐字稿
員警的用語上還算平和
雖然有部份情緒性的酸語
但還在容許範圍
2.
我在想
如果某些人藉此來限縮了警察的權力
會不會有一天
同一批人又懷念起警察可以這樣盤查的日子來了?
說別人用過去的思維
我倒覺得他們的不活在現在呢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23:00
有限縮嗎? 一直以來法律都在那邊只是警察對於那條線的掌握不一而已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20 18:25:00
我是說以後好嘛,以後就規定不能盤查嘛,順這些人的意嘛,是吧最好連路邊臨檢都取消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29:00
能盤查啊,按照法律來咩你要不要先去看看法官律師怎麼說?要不然我覺得你挺用偏見在思考的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20 18:31:00
警察這樣的處置還要怎辦你倒教教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31:00
什麼怎麼辦,警察只能那你穿拖鞋當作盤查的理由要意氣之爭,法律又沒給你那種權限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20 18:33:00
你沒看新聞嗎?啟只是因夾腳拖被盤查?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3-20 18:34:00
路邊臨檢是有專案的 所以我才說如果沒有專案應該不能隨機盤查 何況要別人拿出身份証 跟搜身差不多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20 18:34:00
怎好像你最聰明警察都呆子的感覺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36:00
#1Oprlujr (Gossiping)對啦 不只穿拖鞋,還多瞄警察一眼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20 18:36:00
我倒聽過高雄某鄉長要警察不要捉沒戴安全帽但穿拖鞋的騎士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37:00
這就是嚴重犯罪,我懂怎麼能瞄警察呢,大不敬
作者: solsol (亂風)   2017-03-20 18:41:00
我相信拖鞋不是主要原因啦 被盯著看才是主因之前過海關時也是盯著海關人權看 就被叫去行李過X光機之後聰明了就不跟海關人員對眼了
作者: ddg00000 (RedHot)   2017-03-20 18:43:00
這個在美國拒絕盤查早就開槍了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3-20 18:45:00
美國人還可以合法擁有槍枝 怎麼比?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46:00
拒絕盤查不會開槍,你手亂伸進口袋就會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7-03-20 18:48:00
噗!太好笑啦!!!!!!我們的版主怎了?如果判斷是嚴重犯罪,豈是盤查能了?不會連這都分不清吧?而且,我查到新聞是李不斷的斜眼看警察,豈是一眼而已所以我問,到底要怎樣才能盤查?
作者: kylinweapon (我不是zsh)   2017-03-20 18:54:00
所以李永得到底有什麼理由應該被盤查?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54:00
現在不是談這盤查合不合理? g大推文邏輯真棒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18:57:00
穿拖鞋被盤查是警察講的嗎,怎麼他馬亂掰的理由被當成真的在講?我他馬穿拖鞋買東西這麼久,怎麼沒他馬的被盤查過
作者: GV13 (遠見13)   2017-03-20 19:00:00
心裡有鬼引發被害妄想症發作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9:00:00
警察是說,李喵警察 你說呢?樓上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19:03:00
就自己要一臉鬼祟樣,搞的警察不得不懷疑你,我就問今天警察他馬看到你家附近有人鬼鬼祟祟的,你希不希望他多管閒事確認一下?還是希望他少一事省一事當作沒看到?當警察都吃飽沒事幹是嗎?今天只是盤查到的人沒問題,如果被到正好是要幹壞事的,你他馬今天早就頒獎放炮感謝他,還會在這痛幹這些警察?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7-03-20 19:07:00
詐騙集團也是有人權的 廠廠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19:07:00
我是沒特別喜歡條子,但有做事的人卻要被檢討?那你他馬民進黨有種一點就乾脆立法禁止盤查阿,還是這個警察真的違憲,你他馬有種一點抓起來阿,停留在打嘴炮幹嗎?不是他馬執政黨嗎?搞的像在野國會少數一樣幹嗎?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7-03-20 19:12:00
不是限縮,是一般人不懂自己權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9:13:00
唉 資訊不對等,不考慮看一下其他律師法官的說法再發言?
作者: poolplayer (喜歡撞球)   2017-03-20 19:14:00
綠營朋友現在都在等資訊對等了嗎? 世界末日了嗎?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19:16:00
看什麼鬼說法?有違法違憲公開處置很難?有違憲但法規說明不清楚,現在國會最大黨是誰?講清楚要怎麼讓法規更清楚很難?到底是能不能盤查,怎樣才能盤查,弄清楚讓警察不要再違憲很難?違憲這麼嚴重的事,只在fb或媒體面前放放炮就要結束這個事件?幹他馬不是違憲嗎,怎麼搞的只打算像小朋友在叫罵的階段?換個政黨出事,就連基本的思辨能力都喪失?自己覺不覺得警察有過當,還需要靠別人的說法才能確認?法官說違憲,我還是照樣支持警察遇到可疑人士就該盤查,法官說沒違憲,你就要改支持警察嗎?這麼沒自己的想法,怎麼前面還能先講一堆?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19:43:00
好吧!那請樓上先去看看警察有沒有講他盤查的理由這個影片中,他完全講不出一個合理的理由吧?既然都講不出來,那讓人發揮想像力假設一下也是當然的,不然就請那位警察同仁說說盤查的合理懷疑為何?
作者: psypoorer (Fox )   2017-03-20 19:51:00
人家今天跟你講法,你在講理,本來就無交集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08:00
覺得你可疑還需要什麼理由,路邊毒蟲跟通緝犯很多不都是這樣抓的
作者: ddg00000 (RedHot)   2017-03-20 20:33:00
阿不就很會抓! 是沒看過刺針飛彈逆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0:40:00
可疑的定義跟美感一樣都是很主觀的東西,他說你眼神飄移覺得可疑,你不覺得又怎樣?盤查不就是這樣,不然民進黨要不要乾脆定義清楚怎樣的條件才准警察盤查?還是你以為每個要犯罪的人身上都有貼一張“我要犯罪你能盤查我”的紙條?照你們的定義警察覺得可疑不算數,那我看警察也都不要給自己找麻煩了,以後看到可疑的人全都當沒看到,這樣你比較爽?
作者: dakid21 (西比奧)   2017-03-20 20:58:00
配合一下拿個身份證五分鐘的事而已,不服要申訴就走流程啊,真是好大的官威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21:28:00
所以簡單說就是講不出合理的理由?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33:00
這本來就沒什麼多合理不合理,就要嘛英雄 要嘛狗熊反對的論點在證物,而不是到底合不合理,因為這世上沒什麼叫合理,只有是 或不是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21:43:00
可是法律上的要求好像跟你講得不太一樣.............就結果來說的確只有是或不是,但是行為的起因也很重要 而這就是所謂合理性的問題。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1:55:00
你是警察,在路邊看到一個人拿一袋東西,看到你的神情又不自然,你因此盤查他,卻被講成沒有合理性?標準誰定義的?要不要出來明文規定?還是現在有規定盤查沒中,警察該死?人家就依據你說的不合理抓到上百個案件,要合理?警察都視而不見他們省時,最合理是嗎?如果警察不允許依據自身主觀經驗判斷“可疑”條件,那麻煩民進黨也不要一副不是執政黨兼國會最大黨的鬼樣子,負責點,立法規定清楚怎樣的條件,才允許警察盤查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22:02:00
不用開大絕,也沒有人希望你講的這種極端
作者: shivent   2017-03-20 22:02:00
首先要明文規定瞄警察的和穿拖鞋的不得盤查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22:03:00
只是合理懷疑就是一種模糊但非有不可的東西既然警察在辦案時被賦予的合理懷疑很大的解釋空間那麼要承擔被質疑與批評也是很自然的事情啊。總不能說對辦案方式的質疑都要無限上綱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2:06:00
講什麼笑話,警察依據職責盤查,憑甚麼被質疑跟批評?如果他馬有錯,錯在哪,有本事講清楚,有本事規範清楚,憑甚麼讓他們有做事得承擔被批評的風險警察依據職責盤查被無限上綱成違憲濫權,被說是警察國家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22:10:00
所謂職責是有做事的方法,而現在的質疑就是針對做事方法,沒有人說他違法做不符職責的事,但是會質疑他的方式與判斷的基準。不用束個稻草人來打,自始自終都是在質疑那個方法與標準而已。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2:15:00
警察依據職責盤查被無限上綱成違憲濫權,被說是警察國家
作者: bybe (小p)   2017-03-20 22:17:00
什麼職責 要請定義清楚啦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2:17:00
警察依據職責盤查被無限上綱成違憲濫權,被說是警察國家
作者: bybe (小p)   2017-03-20 22:18:00
9.2不要擴大解釋 這叫有法學素養嗎垃圾國家不意外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2:20:00
警察依據職責盤查被無限上綱成違憲濫權,被說是警察國家,這罪這麼重,現在只打算罵一罵當沒事?當憲法是笑話嗎?怎麼不有種點把違憲的警察抓起來?怎麼不負責點,把法規寫清清楚楚沒有模擬兩可的空間?再說一次標準有問題,國會的最大黨請負責的把標準定義清楚,才是真的解決問題,而不是讓這些照規範做的人去承擔被質疑和批評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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