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秘錄器逐字稿全曝光 李永得這樣說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7-03-20 20:11:25
※ 引述《dh168 (dh168)》之銘言:
李永得是在屌什麼
警察如果懷疑你 本來就有權可以臨時盤查你的身份
你如果對臨檢有異議
可以當場說明你的理由 讓當時在現場警察最高主管 聽完你的理由後
來決定是否繼續檢查跟盤查 你跟你的車輛
你不爽被檢查 但也只能配合
但你事後 也可以要求警察開一張臨檢異議紀錄單
拿那一張去申訴救濟
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
六、違法或不當臨檢之救濟規定:
(一)主動提供救濟:
(二)受臨檢人、利害關係人之異議:
今天是攔到一個dpp客委會主委 這是大官 事情才會鬧大 然後被砲
官大學問大 是爺兒們 容不起攔
國民黨的管爺 官腔很大
沒想到 你這個dpp客委會主委 官腔也很大
原來也是一個垃圾政務官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 跟管爺一般貨色
邱議瑩這智障立委 更是大官 還幫忙答腔
警察在維護社會秩序
穿個拖鞋 眼神鬼祟 看警察時閃躲眼神 警察本來就有權懷疑你而盤查
你這個智障立委在砲三小
原來這樣就是警察國家膩?
這樣警察路上看到三教九流 8+9穿吊嘎 全身刺青 嘴嚼檳榔 一群人聚在一起
都不能坑聲膩? 也不能盤查膩?
不然就是警察國家了
這樣社會治安會比較好是不是?
幹你娘咧 一堆智障政客
民進黨這狗屎立委 還有這啥狗屎客委會大官
法治國家 警察公務員依法行政 是侵害你的哪裡狗屁啥人權了?
雞巴毛 你要不要移民美國去?
美國警察的盤查方式 他們一下警車 可是會照他們的SOP
先亮槍出來 雙手持槍 準備擊發
然後要你手放在頭上 先跪下 再趴下 面朝下 趴在地上 然後搜你的身
你不聽他們可以馬上開槍
你想逃被抓到
他們可是會踢翻你的屁股 把你揍到鼻青臉腫 讓你因此喪命都有可能
就算你只是 罰單沒繳 開車到公路上 恰巧讓後面警察開車 巡查到你的車牌
連這種小事 小違規 他們可以瞬間幹翻你 只要你拒絕配合的話
美國警察比台灣警察更兇 權利更大
他們是不是警察國家?

台灣就是太過自由 智障政客,大官爺們 一堆 動不動就搞民粹 啥警察國家
: 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20/1080362
: 2.新聞來源︰
: 蘋果及時
: 3.新聞內容︰
: 秘錄器逐字稿全曝光 李永得這樣說
: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穿著夾腳拖鞋到住家附近超商,卻被5、6名警察盤查,要求出示證件
: ,讓他氣得在臉書貼文痛批「台北市何時變警察國家」。
: 負責盤查的保安大隊今也公布當時負責盤查警員的密錄器,只有後半段民眾和警員理論畫
: 面,並無前半段正要盤查李永得的畫面,公布的6分06秒的畫面中,李永得只講7句話,其
: 他都是民眾和警員理論過程:
: 以下是影片中的對話,
: 民:和警員理論的民眾;李:(李永得);警(密):即掛戴著秘
: 錄器的警員;
: 警(A):盤查的另一警員
: 李:你根據那條法律盤查我?
: 民:你走開沒你的事,不要再講了(把李推開),沒有犯罪事實不能隨便盤查,你們這些
: 都是上一代違警罰法留下來的觀念
: 警(密):我們不是用違警罰法,我們是用警察職權行使法,這是公共場所
: 民:有看到足以認定犯罪情況才行,不能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過來」
: 警(密):這是公共場所....
: 民:公共場所也一樣
: 警(密):這是我們大隊長指示臨檢的處所
: 民:我跟上面講過好幾次,這些都是不對的
: 警(A):你可以向上面反應
: 民:我都反應過,依法行政是限制國家權力,不是看到就全部攔下來
: 警(密):我沒有全部攔啊
: 民:你看到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過來」那就是全部攔啊,我不是在說你,我是在講
: 這個制度
: 警(密):這是國家賦於我的權責
: 民:這是在做違憲的事情,我們行政命令都高於憲法
: 警(密)那是不是要等到事情發生我們再去處理對了嗎?小偷會在臉上寫著我是小偷嗎?
: 一定要經過盤查,通緝犯我們沒有去盤查他的身分會知道他是通緝犯嗎?
: 警(A):那我問你,你怎麼判斷有犯罪嫌疑?
: 民:你可以看到足以認定他已經要動手犯罪的行為,哪有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出
: 來」
: 警(A):那你來看一下要怎麼看?(帶民眾到走道看走來走去行人)
: 民:你們目的不是要攔一個人要看他身分這樣子,我跟你們反應過很多次,我的意思是說
: ,如果我是(警察)這樣子,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也是公務人員過來的,我知道,我不
: 會這樣做,這樣做國家很沒有面子
: 警(A):如果是我,今天我責任我自己擔,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講白一點就是這樣,
: 好不好?
: 民:我現在的意思是說...
: 警(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就站在這裡像呆子一樣不用問不用查嗎?這電腦(指小神捕
: )就丟掉就好了嘛!
: 民:不是站在這邊不做事,不是啦!
: 警(密):今天可能查到你你沒有犯罪,你心裡會不舒服...
: 李:政府是不能這樣做的
: 民:我當然不舒服,這是尊重人家,這是不尊重人家的國家啊,我講給你聽......
: 警(密):好好好,我們反應給大隊,我現在是跟你在講理啊
: 民:台灣是警察國家
: 警(A):你有問題沒有錯你有向上面反應,那以後我們就不要查也不要問,那就我們每
: 個月就領薪水就好啦
: 李:不是不要做事
: 民:我的意思是說你們不需要這樣做
: 警(密):我沒有在公共場所合理的盤查...
: 民:這不叫合理的盤查,這怎麼叫合理盤查?我都沒怎麼樣怎盤查我?我十多年前還沒出
: 國,在後面派出所那邊,我夏天什麼東西都沒拿,我留長頭髮,走路一邊在看街頭上店面
: 的設計,一輛警車就停下來了對我大喊:”來,證件拿出來”我就說我沒帶
: 警(密):不是,那我們態度有那麼差嗎?應該沒有吧?
: 李:(指)你們態度就是這麼差
: 民:(把李指的手壓下去)我們現在不要講態度
: 警(A):你說我們態度差,你說我們那裡態度差?(對著李講)
: 李:你說證件拿出來,怎會這樣?
: 民:你(李)不要再講那些(又把李推開)
: 警(密):先生你放心,我們盤查全程都有錄音錄影,你不用怕,你去投訴我們我們更高
: 興,反正我們拿出來,上面會給我們嘉獎
: 李:我知道(指著兩警員胸前密錄器)
: 民:現在重點不是在他們(警察)問題是整個國家制度的問題
: 警(密):今天你這樣給我們的觀念就是警察不用盤查的意思,不用做事每個月領薪水的
: 意思,是這樣就對了?公共場所就是可以盤查
: 民:為什麼要盤查?警察在這裡走動就己經夠了,你不能隨便攔一個人要他證件拿出來,
: 這樣子是不對的,因為我沒有犯罪嫌疑,你有看出來我有犯罪嫌疑嗎?
: 警(密):那我們就拿著警察人型看板放在這裡就夠啦
: 民:你可以巡邏,走動啦,這是預防犯罪
: 警(密):我知道你給我們的觀念是警察不用盤查不用做事
: 民:什麼不用盤查不用做事
: 警(密):那就是你不高興才會這樣講啊
: 民:不是啦,你們要走動巡邏啦,
: 李:被盤查當然不高興啊,我是個善良的公民,我今天只是下來買個東西,就被警察問東
: 問西
: 警(A):壞人又沒有寫在臉上
: 民:那操縱國家一百億的是壞人嗎?那個法是違憲啦,我的意思是說大家互相啦
: 警(B):違憲是你違憲啊,如果你不配合,那大家就都算了嘛,不用那麼僵嘛
: 民:我是說,如果是我,我不會像你這樣做
: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 4.附註︰
: 請問一下 警察在"大隊長指示臨檢的處所"看到可疑人 到底可不可以上前盤查?
: 看逐字稿 警察好像蠻有禮貌的耶
: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的門 要被踹的八卦?
: 這幾天的新聞 讓人覺得好幸福歐
: 連台GG都幸福到考慮到美國設新廠了
: 台灣現在除了好看的煙火 濃濃的PM2.5 還有什麼?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12:00
法律規定盤查要根據合理的理由 根據錄音帶 員警也說不出是根據什麼合理的理由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16:00
可疑就是合理的理由,還需要什麼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7-03-20 20:16:00
這個東西是很難說對錯 但以台灣的民情來講大家不會很抗拒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16:00
他是內閣閣員 但他也是一個平民 我也看不出他不能在FB抱怨的理由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17:00
毒蟲或通緝犯看起來哪裡可疑你說一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18:00
眼神飄移的原因有很多 眾多原因中只有一條是害怕警察盤查這種理由太薄弱了 有些人進入人多的地方就緊張 想起等下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19:00
警察職權行使法6之一,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20:00
要演講也會緊張 緊張就會眼神飄移僅憑所謂眼神如何如何就要盤查 是不是智商太低了?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21:00
理由薄弱,但這條法的摸糊地帶就是要給警方抓可疑的人用的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21:00
不過說真的,配合一下是會花多少時間阿,囧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21:00
就是因為理由薄弱才會無法服人 在社會上引起爭議還好原PO不是警察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22:00
民進黨不爽可以修掉,通緝犯以後民進黨自己去抓,以後我不帶身份證出門,你一輩子都不能抓我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22:00
才會造成現在這種狀況 員警自己也說不出正當理由來服人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25:00
那就像警察說的 他以後就站著就好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26:00
有可疑線索就可以去盤查啊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26:00
對嘛,有智商就不用做事,做那麼多幹嘛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27:00
一個跑掉的通緝犯你有什麼線索,他臉上有寫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27:00
通輯犯有照片啊是不會去核對啊 身上不是都有帶電腦嗎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28:00
我長的像照片不行喔,你有什麼證據說長的像就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28:00
長的像就是合理的線索了因為長的像的機率的確很低 如果身高又符合 當然要查了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29:00
我同樣可以不配合阿 你又不能查我身份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30:00
可以把你抓回警局啊 這是合法的前提是要有合理的線索
作者: agn0000099 (羽山秋人)   2017-03-20 20:30:00
合理懷疑你在反串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31:00
我又不是說警察不能查 我是說警察要聰明點 要找線索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33:00
你以後是設局抓特定人喔更正 以為今天這件事,查對人就英雄 查錯人就狗雄
作者: oziv29   2017-03-20 20:35:00
配合警察很難嗎?真心覺得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36:00
查一個穿拖鞋的阿伯或然率是可以有多高?警力又不是無限的可以隨便浪費 警察應該要懂得挑對像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37:00
對像萬中選一阿,的確是特殊人物不是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38:00
今天就算不是大官 有點法律知識的人不配合一樣可能鬧大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39:00
法律知識就是6之1就是摸糊地帶,真的不爽就修掉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40:00
模糊地帶就是看法官見解 而法官的見解會考慮大眾的常識所以法官還是會去了解阿伯在那個時候的外觀和行為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41:00
大眾常識,我說的算還你說的算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41:00
寧願鬧大也不願意配合一下(攤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7-03-20 20:42:00
今天是李某人自認官威大,拉不下臉,真他媽的噁爛的理由一堆,跟前兩天的危庭及肥帆,誰理你呀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42:00
警方人力吃緊,少一事也不錯,以後靠政客抓人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44:00
你我說的都不算法院見解啊 但今天就是警察不夠聰明才會引起這樣的問題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44:00
想問一下要盤查一個人若得先拿電腦調資料比對是否為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45:00
先觀察是不是有可疑線索 我覺得這是常識而通緝犯都有照片 覺得面熟也可以比對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45:00
用反對的人的角度,連查都不能查,怎麼還能調電腦資料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46:00
我沒說連查都不能查喔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46:00
籍犯,然後還要再觀察一段時間看是否有明顯異常行為
作者: rayven (擲筊才是真正雲端運算)   2017-03-20 20:46:00
我總覺得李是在氣警察沒認出他是官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46:00
除非你剛好身上萬中選一帶到他的照片加人身資料,不然你沒資格查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47:00
比起經驗法則直接上前請對方出示證件所要耗費的時間差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47:00
就比不能查阿,他臉上又沒寫通緝犯,要用什麼查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47:00
他如果長的像 就可以查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0:48:00
最好要犯罪的人看到警察會自己乖乖處在那等你警察慢慢查完資料再來被盤查,傻不傻?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48:00
哪個會比較有效率0.0?(在民眾願意配合的狀況下)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48:00
恩,幾萬個通緝犯還要剛好警察認識他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48:00
你怎麼知道誰要犯罪? 一個車站一天出入幾千人 警察只可能盤查其中的幾%?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49:00
你沒我身份證用什麼查,真的在那滑照片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49:00
覺得亂槍打鳥比較好的人 我也不知該說什麼了這就跟買樂透一樣 以為多買幾張就會中了 很白痴機率啊 統計學的概念 似乎有些人不懂啊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50:00
沒什麼不好的阿,警察認真做事,輸入個資料沒事我走人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0:00
警察要聰明的做事 而不是亂槍打鳥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0:51:00
所以不就是靠警察自己的判斷嗎,你都他馬知道路上都是人,你還要警察查資料才能盤查,你查的完,人也都跑光了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1:00
他站那邊一整天也查不到多少個 與經過那裡的人的數量相比當然是要挑選 以提高抓到真正罪犯的或然率所以我不就在說警察不聰明嗎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52:00
亂槍打鳥也是依照經驗再打吧,再者不就是因為"亂槍"才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2:00
查資料的情況也只限通緝犯 而他們的臉本來就該記在心裡了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52:00
所以他真的挑到一個很特別的不是嗎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0:53:00
亂槍打鳥是你的定義,今天人家是依據他自己的經驗去盤查,不是丟骰子來決定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3:00
對啊 如果他是根據經驗 顯然他的經驗有問題如果他是根據推論 或直覺 顯然這也都有問題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54:00
有什麼問題,難不成要明中率100%喔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0:54:00
穿拖鞋的阿伯不能被質疑是那來的天才邏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4:00
所以這又回到我上面說的 警察訓練不足 不夠聰明命中率怎麼可能100% 小學生嗎?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55:00
所以最聰明的是什麼都不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5:00
穿拖鞋的阿伯難道是那個場所中看起來最可疑的人? 哈哈機率和效率 不要忘了啊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6:00
要提高或然率啊整天挑穿拖鞋的人查 難道能提高或然率?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0:56:00
現在是阿伯就百分百不會是壞人?還是穿拖鞋就百分百不會是壞人?你這麼神,怎麼不說看看怎樣才算可疑的人?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56:00
總會有沒事的人被問不是嗎
作者: RW2010 (Guidance)   2017-03-20 20:57:00
到時候搞到不能盤查 就搞笑了 感謝DPP大官啊 真面目一個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57:00
反就整天把時間花在用電腦比對面像上吧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57:00
誰在跟你整天挑穿拖鞋的…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7:00
電腦比對也只限通緝犯而已不是通緝犯 也不會有資料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0:57:00
講什麼笑話,他馬住台灣你現在出去看街上有多少人不是穿拖鞋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0:58:00
說穿拖鞋被問是李自己的說詞好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0:58:00
好多人穿拖鞋啊 怎麼了?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0:58:00
而且他馬現在誰是僅僅因為你穿拖鞋就被盤查,少在那胡扯
作者: tumusi (成成)   2017-03-20 20:58:00
看一下原始檔案六分鐘,真的沒有人穿拖鞋在那邊晃,李某被臨檢合理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0:58:00
若沒資料可以查,不就只能靠經驗法則了嗎?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00:00
你說的就是不能查,任何人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1:00:00
如果穿拖鞋就被盤查,他馬當天附近穿拖鞋的人是不是都有被盤查?沒有要不要吞拖鞋?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1:00:00
那怎樣的經驗算沒問題的呢0.0?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00:00
我什麼說不能查任何人 請舉證你可以舉例啊 我來看看或然率的問題麻煩ct412133舉證 謝謝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02:00
恩 不查怎麼知道是通緝犯 請你解釋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1:02:00
我又沒有這方面的經驗,要我舉例我還真舉不出來,只是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02:00
是通緝犯都有資料 照片也都是平常要記在心裡的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03:00
恩 有多少照片要記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1:03:00
警察明明就不是只憑拖鞋跟阿伯這兩個條件盤查,然後你在那邊講人家只憑“穿拖鞋的阿伯”這個依據盤查是經驗有問題,廢話,因為這個條件是你自己扣的帽子,根本不是人家的依據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03:00
是要查可疑的 而不是隨便找個人來查所以警察是根據什麼線索? 你想代警察解釋 也可以說明一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04:00
如果你真的很可疑 又不肯報身份證字號 就把你帶回警局啊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04:00
憑一個幾萬張照片剛好記住長像嗎,那要電腦幹嘛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1:05:00
現在是在鬼打牆?人家就是依據自己的判斷盤查覺得可疑的人,那邊有問題?還是民進黨要不要定義清楚,怎樣才算可疑?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05:00
有人說不能用電腦嗎?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05:00
幹嘛報身份證給你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06:00
不能帶阿,警察國家嗎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07:00
為什麼不能 符合法律啊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1:07:00
還有,即便有某種"客觀認定"的可疑,只要被盤查結果是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07:00
符合哪一條?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08:00
他規定就 合理懷疑其有犯罪之嫌疑或有犯罪之虞者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08:00
能不能鬧大都不代表法官會判警察執勤過大過當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1:09:00
又在繞回你自己扣的帽子打轉,誰他馬警察有說他只憑拖鞋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1:09:00
沒錯,最後都要法官認定,但這樣結果就是警察為何要賭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12:00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2款、第3款之方法顯然無法查證身分時,警察得將該人民帶往勤務處所查證任何一個被盤查的人都有可能把事情鬧大 現在是網路時代耶這種問題根本不是問題吧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13:00
這件事就告訴你不能帶回阿,怎麼換你在看警察職權行使法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13:00
你的論點是什麼? 把事情鬧大不對? 但那是言論自由啊沒有合理的理由當然不能帶回啊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15:00
警察要不到身份證 也沒把人帶回,李自己不講,永遠也不會有人知道他是李永得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15:00
因為李根本就不可疑啊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16:00
你又沒我身份證,怎麼查合理理由,眼神嗎,現在不就是眼神反對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1:16:00
所以到最後,會希望看到民眾多多配合一下,讓警察好做事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16:00
合理理由可以根據穿著外觀行為來判斷啊一個人拿刀走來走去不可疑嗎? 一個人暴力對待售票機不可疑嗎? 一個人在車站裡裸奔不可疑嗎?
作者: a96932000 (HILO-TES)   2017-03-20 21:17:00
還是人權無敵光環鬧上媒體,警民關係下降來的好呢?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18:00
可疑與不可疑 沒有這麼難分吧 這都是常識問題罷了警察要聰明的做事 這次的事件也是很好的教訓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1:18:00
你在現場就對了?他不可疑你說了算?還是你想說你比警察還有盤查經驗,比警察還能判斷誰可疑誰不可疑?還是又想繼續鬼扯警察只是依據拖鞋阿伯兩個條件決定盤查他?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19:00
你可以幫警察說明阿伯那裡可疑啊 你又說不出來
作者: laman45 (米米人)   2017-03-20 21:19:00
跟你鬼打牆下去只是浪費時間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21:20:00
沒讀書就要去讀書 才能讓腦子清楚點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20:00
拿刀跟爆力還用可疑喔 你標準真寬
作者: ct412133   2017-03-20 21:21:00
不對 我說錯了 是標準真嚴格
作者: Rattlesnake (響尾蛇非魯蛇)   2017-03-20 21:22:00
讚 姚老師都說合理懷疑根據經驗法則了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7-03-20 21:54:00
狗黨不倒 台灣不會好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22:06:00
很明顯的,這位警察同仁的經驗不太夠支撐成法則。
作者: vyjssm (散人)   2017-03-20 22:16:00
謙卑謙卑再謙卑,變欠幹欠幹再欠幹
作者: archerlai (飛向遠方)   2017-03-20 23:06:00
我還以為是反串QQ
作者: yule1224 (支持自經區服貿貨貿)   2017-03-21 01:25:00
推 看這新聞和一堆護航真是讓人一整個火大 一堆垃圾
作者: areosmith (航空史密斯(偽))   2017-03-21 07:15:00
一樓神打臉,回覆只有漫罵齊飛,便知水準
作者: guare (瓜籽)   2017-03-21 14:33:00
僅憑所謂眼神如何如何就要盤查=>眼神漂移當然要查!攔下10個能抓到一個就夠本了。而且對其他9個而言,這樣的手段還在能夠忍受的範圍內。當然,大官除外。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1 17:41:00
事實上,盤查的命中率根本沒你講得那麼高...........而且所謂眼神游移,基本上就是主觀認定,或說羅生門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