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秘錄器逐字稿全曝光 李永得這樣說

作者: dh168 (dh168)   2017-03-20 18:19:09
1.新聞網址: ※超過一行請縮址※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70320/1080362
2.新聞來源︰
蘋果及時
3.新聞內容︰
秘錄器逐字稿全曝光 李永得這樣說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昨穿著夾腳拖鞋到住家附近超商,卻被5、6名警察盤查,要求出示證件
,讓他氣得在臉書貼文痛批「台北市何時變警察國家」。
負責盤查的保安大隊今也公布當時負責盤查警員的密錄器,只有後半段民眾和警員理論畫
面,並無前半段正要盤查李永得的畫面,公布的6分06秒的畫面中,李永得只講7句話,其
他都是民眾和警員理論過程:
以下是影片中的對話,
民:和警員理論的民眾;李:(李永得);警(密):即掛戴著秘
錄器的警員;
警(A):盤查的另一警員
李:你根據那條法律盤查我?
民:你走開沒你的事,不要再講了(把李推開),沒有犯罪事實不能隨便盤查,你們這些
都是上一代違警罰法留下來的觀念
警(密):我們不是用違警罰法,我們是用警察職權行使法,這是公共場所
民:有看到足以認定犯罪情況才行,不能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過來」
警(密):這是公共場所....
民:公共場所也一樣
警(密):這是我們大隊長指示臨檢的處所
民:我跟上面講過好幾次,這些都是不對的
警(A):你可以向上面反應
民:我都反應過,依法行政是限制國家權力,不是看到就全部攔下來
警(密):我沒有全部攔啊
民:你看到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過來」那就是全部攔啊,我不是在說你,我是在講
這個制度
警(密):這是國家賦於我的權責
民:這是在做違憲的事情,我們行政命令都高於憲法
警(密)那是不是要等到事情發生我們再去處理對了嗎?小偷會在臉上寫著我是小偷嗎?
一定要經過盤查,通緝犯我們沒有去盤查他的身分會知道他是通緝犯嗎?
警(A):那我問你,你怎麼判斷有犯罪嫌疑?
民:你可以看到足以認定他已經要動手犯罪的行為,哪有一個人走過來就說:「證件拿出
來」
警(A):那你來看一下要怎麼看?(帶民眾到走道看走來走去行人)
民:你們目的不是要攔一個人要看他身分這樣子,我跟你們反應過很多次,我的意思是說
,如果我是(警察)這樣子,我不會這樣做,因為我也是公務人員過來的,我知道,我不
會這樣做,這樣做國家很沒有面子
警(A):如果是我,今天我責任我自己擔,否則我也不會在這裡,講白一點就是這樣,
好不好?
民:我現在的意思是說...
警(密):你的意思是說我們就站在這裡像呆子一樣不用問不用查嗎?這電腦(指小神捕
)就丟掉就好了嘛!
民:不是站在這邊不做事,不是啦!
警(密):今天可能查到你你沒有犯罪,你心裡會不舒服...
李:政府是不能這樣做的
民:我當然不舒服,這是尊重人家,這是不尊重人家的國家啊,我講給你聽......
警(密):好好好,我們反應給大隊,我現在是跟你在講理啊
民:台灣是警察國家
警(A):你有問題沒有錯你有向上面反應,那以後我們就不要查也不要問,那就我們每
個月就領薪水就好啦
李:不是不要做事
民:我的意思是說你們不需要這樣做
警(密):我沒有在公共場所合理的盤查...
民:這不叫合理的盤查,這怎麼叫合理盤查?我都沒怎麼樣怎盤查我?我十多年前還沒出
國,在後面派出所那邊,我夏天什麼東西都沒拿,我留長頭髮,走路一邊在看街頭上店面
的設計,一輛警車就停下來了對我大喊:”來,證件拿出來”我就說我沒帶
警(密):不是,那我們態度有那麼差嗎?應該沒有吧?
李:(指)你們態度就是這麼差
民:(把李指的手壓下去)我們現在不要講態度
警(A):你說我們態度差,你說我們那裡態度差?(對著李講)
李:你說證件拿出來,怎會這樣?
民:你(李)不要再講那些(又把李推開)
警(密):先生你放心,我們盤查全程都有錄音錄影,你不用怕,你去投訴我們我們更高
興,反正我們拿出來,上面會給我們嘉獎
李:我知道(指著兩警員胸前密錄器)
民:現在重點不是在他們(警察)問題是整個國家制度的問題
警(密):今天你這樣給我們的觀念就是警察不用盤查的意思,不用做事每個月領薪水的
意思,是這樣就對了?公共場所就是可以盤查
民:為什麼要盤查?警察在這裡走動就己經夠了,你不能隨便攔一個人要他證件拿出來,
這樣子是不對的,因為我沒有犯罪嫌疑,你有看出來我有犯罪嫌疑嗎?
警(密):那我們就拿著警察人型看板放在這裡就夠啦
民:你可以巡邏,走動啦,這是預防犯罪
警(密):我知道你給我們的觀念是警察不用盤查不用做事
民:什麼不用盤查不用做事
警(密):那就是你不高興才會這樣講啊
民:不是啦,你們要走動巡邏啦,
李:被盤查當然不高興啊,我是個善良的公民,我今天只是下來買個東西,就被警察問東
問西
警(A):壞人又沒有寫在臉上
民:那操縱國家一百億的是壞人嗎?那個法是違憲啦,我的意思是說大家互相啦
警(B):違憲是你違憲啊,如果你不配合,那大家就都算了嘛,不用那麼僵嘛
民:我是說,如果是我,我不會像你這樣做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4.附註︰
請問一下 警察在"大隊長指示臨檢的處所"看到可疑人 到底可不可以上前盤查?
看逐字稿 警察好像蠻有禮貌的耶
不知道會不會有人的門 要被踹的八卦?
這幾天的新聞 讓人覺得好幸福歐
連台GG都幸福到考慮到美國設新廠了
台灣現在除了好看的煙火 濃濃的PM2.5 還有什麼?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21:00
警察有很禮貌嗎?幫壞人臉QQ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17-03-20 18:36:00
警察有說是大隊長指定的臨檢處所 不知算不算數就像路邊設臨檢是不是一定要停車給檢查 問題一樣
作者: ddg00000 (RedHot)   2017-03-20 18:40:00
離開家門30公尺被警車攔下盤查身份,是不是該吉他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7-03-20 18:40:00
有告示牌說臨檢就比較沒爭議啦
作者: sading7 (sading7)   2017-03-20 18:43:00
警察盤查的確應該要有合理的理由 有做事是很好啦…但如果警察沒什麼根據就攔人 那也是擾民
作者: ddg00000 (RedHot)   2017-03-20 19:02:00
台灣的治安不是因為拒絕盤查或穿拖鞋,眼神漂移而不好。
作者: c8c8c8c8c8c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2017-03-20 19:15:00
樓上這推論滿有趣的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17-03-20 19:51:00
民眾應該有拒絕盤查的權力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19:54:00
我並不想批評警察的經驗,或許真有很多犯罪人是這樣揪出來的,但是這警察在盤查的說明上很不好,給人一種你就是一定有問題,所以我盤查你只是剛好的感覺。
作者: fox999 (fox)   2017-03-20 19:56:00
警專畢業的能期待啥論述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19:56:00
侯也說了,不可能盤查到100%都是犯罪人,事實上應該盤查對象大多數都不是,那麼盤查技巧就會很重要。
作者: clione33 (小豆豆)   2017-03-20 19:59:00
盤查很好呀,如果鄭捷被盤查,說不定會救了一車的人。
作者: vatog (...)   2017-03-20 20:17:00
依法可盤查 但警察感覺法條沒背熟 口條不好 訓練不太夠...
作者: ddg00000 (RedHot)   2017-03-20 20:31:00
打勤打懶專打不長眼睛的,結案
作者: bybe (小p)   2017-03-20 21:36:00
笑死人啦。有牌流氓不意外
作者: nina0577 (我的朋友很少)   2017-03-20 21:47:00
行政命令高於憲法.....
作者: Atropos0723 (Atropos)   2017-03-20 21:48:00
說真的,同樣是盤查,我相信一定有讓老百姓聽起來就覺得比較舒服合理的盤查方法,而不是像這樣一聽就讓人覺得他是在找碴。
作者: henryliao (henry)   2017-03-20 21:52:00
狗黨執政太多年了害警察違反人權習慣了不意外該成立不當警察委員會了 立刻汰除不適任警察
作者: bybe (小p)   2017-03-20 21:56:00
終於知道為什麼318打人警察抓不到啦共犯結構當然查不到
作者: NSYSUEE (Monkey)   2017-03-20 21:57:00
感覺警察就是濫用權力官威隨機找人啊,還真自以為,今天是剛好他夜路走多碰到刺
作者: bybe (小p)   2017-03-20 21:58:00
馬的 都2度政黨輪替 賊頭還這麼囂張
作者: missShark (吃蛋糕)   2017-03-21 02:09:00
台灣警察真可憐
作者: neiger (夢見心地)   2017-03-21 11:03:00
一開始乖乖配合不是沒事,不配合警察改個態度也是剛好而已。
作者: RIFF ( 向問天 )   2017-03-21 15:56:00
這位"人民" 觀念蠻好的 看起來很有教養警察是一個很須要法律專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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