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對於李永得事件的一點想法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2 11:41:29
基本上嘛
這個問題要處理顯然沒這麼簡單啦
不然也不會有大法官釋憲
不過行政機關執行公權力
就是要依法行政
法條規定能做什麼才能做什麼
這是法治國原則
目的是限縮政府的權利
避免侵害人民權利
顯然這次事件是警察不太懂
到底自己是基於什麼原因才在那邊臨檢的
所以才讓大家覺得警察根本在擴權
一開始說是公共場所
後來說是大隊長指定的
要依法行政啊,大哥
不是說個法條名稱就好
警察個人也無權解釋法律
但是他也沒有盤查行為
因為他後來也沒有繼續要身份證
也沒有下一步
所以沒有造成侵害
但是便宜行事跟自以為欺負人民不懂法律
很明確了吧
但是反過來說
警察為什麼巡邏,臨檢??
光是警察在某個地點
就會有預防犯罪的作用
也就是說本來想做案的人
可能看到警察就縮了一半
因為警察就是他作案成功的一大阻力
至於警察盤查身份
一方面也是有嚇阻力
另一方面來說
如果警察看到臉就能知道你是什麼人
或者有超強人臉辨識
才有可能做針對性的盤查
像是,前科犯,通緝犯,假釋期
或者是被限制住居,逃逸外勞等等
認為討論應該重點會在
警察能否有權利
確認指定公共場所的所有人的身份??
還是限縮警察依法條自由裁量
需要被盤查的對象??
需要思考的是
如何符合大多數人的公益性
及造成最小的損害
假設大多數人認為
我不想被盤查
但是我希望警察能密切關注那些
有前科的,有犯罪嫌疑的
身分不明的人
避免自己處於有風險的環境下
起碼可以或多或少降低風險
那就來討論
該給予警察怎樣的權利及怎樣的限制
如果大家覺得
警察就是不能亂查人的身分
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了
就看之後犯罪率跟警察盤查
是否是正相關吧
現行犯部分其實不用討論啦
現行犯人人都可抓,何況警察
只是還是有些要件要遵守
其實如果真的遇到盤查不爽的
可不可以打1999啊
但是打了你一樣要報身分
阿不就直接被確定身分了??
雖然是鬧劇一場
但是警察的法治觀念
跟相關條例,確實有改進空間
或許應該像抓犯人一樣
盤查前先出示證件然後宣讀權利??
可以討論的案例,帶刀部分
就拿鄭捷跟那個帶刀不小心傷人的廚師吧
不然正反兩方都滑坡到不可思議的地步
或許老一輩還是對警察有很壞的印象吧
現在想想其實也無可厚非啦
小時候我阿嬤都說不聽話會被警察抓走呢
基本上我都會配合啦
因為我認為警察是人民的保母
但是從許多事件看來
警察卻很像政府的狼犬
在加上一堆違法行為
嗯...警察是很辛苦,但是也要潔身自愛吧
如果只是有牌流氓
一般人連停下腳步都不會接受
如果把李跟那個路人當一般人民看
我不會覺得他當下行為有錯
人民不該害怕政府,政府才該懼怕人民
作者: lsjwew1 (lsjwew1)   2017-03-22 11:53:00
人民不該害怕政府,政府才該懼怕人民
作者: ruler2 (其徐如林)   2017-03-22 13:48:00
警察巡邏可以預防犯罪?如果某人知道警察不會盤查 因而走私運毒 請運警察如何知道此人運毒?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2 13:51:00
請問警察要怎麼知道運毒??緝毒犬??還有你2樓跟3樓的推文怎麼矛盾?簡單來講你在交易地點發現有員警巡邏,你會繼續交易,還是先閃再說??
作者: jerick (傑.J)   2017-03-22 15:37:00
若確定警察不能而盤查,那閃不閃都無所謂。反正又不會被查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2 16:09:00
不能而盤查??
作者: jerick (傑.J)   2017-03-22 16:14:00
不是說沒做什麼不能盤查?所以就不用閃了不是嗎?
作者: milk7763 (甘摳郎)   2017-03-22 17:24:00
這不是我說的吧@@,我覺得用最近附近毒品交易猖獗,不好意思麻煩配合一下這能接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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