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我先大笑三聲,哈哈哈
搞清楚重點
會補休的前提是什麼?有加班事實
有加班事實的報酬是什麼?加班費
當你用1去取代原本應該有1.33/1.66的報酬
勞工立刻損失0.33/0.66
明明有加班為什麼會損失咧?
為了讓正常工時可以後取代延長工時??
就讓勞工明明加班了卻沒加班費領
然後因為沒有用延長工時算加班費
就當做沒有加班了嗎??
我支持工時下降啊
但是用明明就已經有加班事實的基礎下
剝奪屬於勞工的加班費
拿勞工的1.33/1.66加班費換1天
這只是挪移而已
勞工有沒有加班?有
這種讓勞工短時間更累錢更少是搞笑嗎?
還是你要對勞工說
你要降低工時的話就加班不要領加班費??
神邏輯
※ 引述 《evangelew (uwe)》 之銘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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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什麼是你在反對
: 反對的應該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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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我們討論勞工總工時 也是正常工時+加班工時
: 這兩者只要任一方下降都能達到總工時的下降
:
: 勞工加班 以補休代替 而非以發放加班費
: 代表勞工的"加班工時"會下降
:
: 現在你到底支持勞工要休 還是支持勞工要加班費?
: 我覺得加班費以至於整體薪資對勞工比較實際
: 所以我不贊成資方加班換補休
: 即使整體加班工時會下降
:
: 但怎麼會連你這種支持工時下降的也在反對?
: 若你真的認為補休對勞工有害 資方也都會採納補休的方式
: 那不正合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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