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核廢料跟核四應該要分開來看。如果終儲廠最後選址選到我家,只要他有合理的規劃
,我可以投贊成票。
因為說到底,我們已經先用了幾十年的核電了,而這些核廢料你就是需要一個地方來放,
這是台灣人的歷史共業。
可是核四不一樣,它還沒有啟動,我們還有避免錯誤的機會。
(核電廠的建築物本身就是最大的核廢料)
更別說核四在蓋的時候就一堆很扯的問題:
他選址不當:地質條件有問題。貢寮外海有一條斷層,地質學會2019年時已經確定是活斷
層,引起的地震可以達到規模 7.5以上,超過核四廠的耐震標準。而且有可
能跟近海不到四公里的F2線型是同一條斷層(若是如此就該直接廢廠)。
距離大台北地區非常近,離基隆市只有15公里、離台北市區只有25公里,
一旦需要撤離,30公里範圍內的人口有好幾百萬人
設計不良:核島區拆給好幾個不同的公司來施做,全世界無此前例
工程瑕疵:2007年原能會發現台電施做時自行變更設計,包括緊急冷卻水道
2008年辛樂克颱風造成廠區淹水,甚至沿管線淹進圍阻體內
2010年1月工地失火
3月控制室失火
5月控制室短路
7月控制室停電28小時
2011年,台電因為自行變更設計被監察院糾正,被原能會罰款一千多萬
奇異公司特地發表聲明,表示如果沒有依照原本的設計來施作
之後運轉時發生意外,奇異公司不會負責
我還查到這是當年盧秀燕的質詢:https://www.coolloud.org.tw/node/73259
盧秀燕表示,民眾蓋房子若要變更設計,沒把建照送縣市主管機關審查,就會被
視同違建、必須拆除。如今政府自己卻「州官放火」,核四的心臟地帶、核島區
到目前為止竟還有44項設計被奇異公司認為有安全之虞、不同意變更,「就是個
大違建,應該去把它拆掉」。
你買二手車都會避免買到泡水車了,你真的覺得核四「修一修就沒問題」,是一個可以安
全運轉的核電廠?
而且說到底,核四真的有那麼不可或缺?非用不可嗎?
核四二號機零件已經沒了,根本開不起來。一號機真的啟用,也才1350MW。看看大潭,七
八九三個機組各有1100MW。協和電廠兩個機組,各有1300MW。
燃氣還可以靈活調度跟綠能搭配,核四連這點都做不到。
整個盤點下來,核四根本弊端叢生,又貴又危險。到底是怎樣的宗教情懷會讓人拼命想要
抱著這座核電廠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