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Christianity代理板主判決不公

作者: amosvalen (黑鍵與白鍵)   2015-01-01 00:18:42
※ 引述《eno4022 (鋼手指分身)》之銘言:
: 問題是如果要訴諸法律,就根本不需要板主啦.....
: 板主的存在應該是要維持板上秩序的
: 總不能板上有人在互罵,雙方又無意訴諸法律
: 我們其他人就得忍受這種無秩序狀態吧?
: 攤開來講,基信板就是問題出在彼此攻奸上
: 如果板主這方面只打算消極管理
: 不僅是不告不理,甚至告了也不想理,只會叫板友去找警察
: 那恐怕是難以服眾的
說我沒處理~~~我不能接受
今天明明就是S大不服判決鬧版
我水桶他繼續鬧 還開分身
不然是要版主怎麼處理?
版主就是水桶他 不然還能怎麼處理?
大家都當過版主 你有什麼更強的手段嗎?
作者: windcanblow (戲謔人生)   2015-01-01 00:29:00
分身ID是?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5-01-01 00:37:00
哪個是分身?沒證據的,這是抹黑喔。
作者: eno4022 (eno)   2015-01-01 00:41:00
我不是說s板友的處置,我是針對你說的如果照你的說法,覺得被人身攻擊就請去報案那這方面決定不積極作為的你,我認為會難以服眾而且你水桶他的理由,好像也跟人身攻擊無關,雖然我有請你處理,但看到你是以頻繁發文為由桶他,說實在當下我是有點傻眼的。
作者: stevenjobs (乒乓兵)   2015-01-01 00:53:00
分身是誰啊? 呵呵請說我的分身 我到好奇板主說我的分身是誰?
作者: saniblue (sanity)   2015-01-01 01:53:00
被版主抹黑造謠需要另開檢舉文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