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Christianity板20170911判決

作者: 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   2017-09-23 21:03:35
一、前言
#1PkJzTy2 (HumService)
推 nknuukyo: 已受理,一周內會作初步回應09/14 21:55
既然小組長是說「初步回應」,
那麼在有新事證的狀況下,
我以下就繼續進行我的申訴。
二、論理
1.板主在正式回覆申訴的回信(以下附件九)中明確表示,
本人原被檢舉推文(見前文附件四)中的「愛神愛人對你們果然是屁」,
若替換為「你們不把愛人愛神當一回事」,就不屬違規。(參以下附件九)
"單純的發問,不算人身攻擊
就像你如果當時是說「你們不把愛人愛神當一回事」,你就不會被桶是一樣的道理
人家都知道不把大便二個字隨便掛嘴上了,你學不會講話不帶屁字,這難道怪我嗎?"
(見以下附件九)
2.板主在另一篇回覆檢舉文(見以下附件十)中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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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injose: 跟你認真就輸了,只會強辯加邏輯不清,完全無底洞浪費大 09/11 02:35
: → pinjose: 家時間, 09/11 02:35
: → pinjose: 重點是還愛咬人 09/11 02:35
: → theologe: 你不去反省為什麼廢、哪邊腦補,在這邊用血氣回我廢推文 09/11 02:46
: → theologe: ,浪費時間。 09/11 02:46
參照國語字典解釋,網址如下
https://goo.gl/fDjsS2
本案咬人的意思,我認為適用第4點解釋:
牽連別人入罪。如:「反咬一口」、「說話要憑良心,可別隨便亂咬人!」
而非你第1種解釋:
用牙齒切斷或夾住東西。如:「咬斷」、「咬人」、「咬住」、「咬了一口麵包。」
故本案被檢舉推文內容尚屬討論範疇,難謂人身攻擊,故板規5違規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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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示板主可直接按照字典義中的最佳解釋為被檢舉人翻譯,
而非完全按照檢舉人直接感受到的貶意去判決
3.查字典義,
a.一般口語來說,「當成屁」就是「不當一回事」的意思,
b.國語辭典是說「形容令人不屑的」
https://goo.gl/Et17wW
「不屑」:輕視。如:「不屑一顧」。→也就是「不當一回事」的意思。
https://goo.gl/h7xZVd
c.日文辭典是說
不當回事
https://goo.gl/Ka3k54
故若按照字典義的最適當理解,
「愛神愛人對你們果然是屁」,本就可以替換為「你們不把愛人愛神當一回事」;
而板主在對我板內申訴正式回覆(參附件九)中,已經明說後者「就不會被桶」;
故可按字典適當義替換為後者的前者,也應當「不會被桶」。
本文依照新事證,請求小組長按照板主的判決邏輯,
一致性地撤銷對我判定違規的判決。
相信板主eno若貫徹自己的判決邏輯,也會接受應當撤銷對我違規的判定。
三、事證
附件九、板內申訴時板主的回信
作者 eno4022 (eno)
標題 Re: 檢舉問題
時間 Mon Sep 11 14:24:5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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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heologe (表達你我的信仰~)》之銘言:
: df玩霸凌在先,並且完全不以為意,板上其他會所成員也是如此,我說他們把愛神愛人當
: 屁,本就是事實描述。
: 況且,說他們把愛神愛人當屁,是可以就事論事討論的議題,跟貶低誰有何關係?批評他
: 們的觀點及實踐,怎麼會是禁止的呢?那板上動輒說什麼律法主義,行為救恩派,是不是
: 只要批評論點就是貶低族群呢?
你不用在那邊玩文字遊戲
你當然可以批判他們的觀點,但那跟你說「他們把愛神愛人當屁」是二回事
: 另一位板主也留言說這有什麼好檢舉,不就表示判無罪只是一念之間?
我覺得不是
: 跟你判腦袋裝什麼一樣,不管我腦袋裝鑽石還是裝大便,可以討論人身的器官嗎?說你老
: 二小是人身攻擊,說你老二大就可以嗎?這不都是一念之間?況且上下文來說,pin明顯
: 是講負面的攻擊,他不同意我的觀點,就可以隨便評論我的器官嗎?
單純的發問,不算人身攻擊
就像你如果當時是說「你們不把愛人愛神當一回事」,你就不會被桶是一樣的道理
人家都知道不把大便二個字隨便掛嘴上了,你學不會講話不帶屁字,這難道怪我嗎?
: 我是累犯,df怎麼不是累犯?有沒有公平處理呢?
你是不是置底檢舉區還沒看?
你的申訴我已經回覆你了,還是不服就去申訴吧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6-09-14 21:55:00
已受理,一周內會作初步回應
作者: eno4022 (eno)   2017-09-23 23:35:00
人身攻擊又不像字數不足之類的違規有明確的標準在本來就有賴板主心證這種心證的東西,我從來沒有明訂什麼客觀標準有人不服判決我可以理解,但要講什麼標準不一那是他自己生出來的"標準",我想我沒必要去辯解什麼這點還請組長明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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