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Buddha版版主錯誤涵攝事實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8-01-07 14:26:51
申訴人ID: CassSunstein
看板英文名稱: 看板《Buddha》
被申訴板主ID:yaqqq
申訴案件: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 、文章網址或精華區路徑。
文章代碼(AID): #1QKQfOId (Buddha) [ptt.cc] [公告] CassSunstein請進~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uddha/M.1515301464.A.4A7.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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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qqq (^^) 看板 Buddha
標題 [公告] CassSunstein請進~
時間 Sun Jan 7 13:04:2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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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板區:佛法板(Buddha)
被檢舉人:CassSunstein
所犯板規:板規白燈區4.2
文章代碼:#1QKBrvR3 (Buddha)
違規證據:
→ CassSunstein: 面對此一版主執法標準不公的情況 卻談起我讓你不舒 01/07 12:24
判決:
已於 #1QKBrvR3 一文中說明並勸告過:
CassSunstein已在組務板申訴,經組務認證,C板友違反板規無誤,板主並無不公。
若有問題,請再至組務板申訴。
水桶7日,盼能冷靜一下。
~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
申訴理由:yaqqq睜眼說瞎話,錯誤涵攝(所謂的)「犯行事實」。
一、當初幾個月前,yaqqq版主將我某些推文認定為引戰,我原先因為不認同而上訴,
小組長維持原判、認定我當初申訴的版主不公平並不成立。
我這次並沒有針對「當初『那個舊案中』(經由有權機關也就是小組長的判定)
yaqqq公平不公平」繼續爭執。
是最近幾天yaqqq自己po的文句裡,做出他當初講得好似一副道理的那套較高標準
(原先我認為自己沒違規是因我採較低標準,但我知道畢竟版主這個位置是有利的戰略位
置,我儘量分析給小組長較低標準合理,但沒有說服小組長,我也認了,那就讓Buddha版
採較高標準去認定是否引戰)中所示的引戰行為來挑釁我。
這下我搞不懂了。yaqqq幾個月前(也就是yaqqq所謂「經小組長判定其並未不公」)是
一回事;這次他「標準浮動為低標準」來審判他自己的行為「不算」引戰,那太扯了;
是我所為他「這次」(跟「上次小組長所審判的yaqqq做的事情」又不是同一件事)
「就無庸置疑不公正」的另一回事。
我針對「如今」他怎麼違反他當初寫文章:
作者 yaqqq (^^) 看板 Hum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Buddha版主yaqqq胡亂認定、判決不當
時間 Sat Nov 18 16:22:42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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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板板規
五、無故引戰
若對方沒與你交流、沒與你說話或辯論,
你主動去抵毀、明酸暗酸等任何有關人身傷害的言論。
視為尋仇鬧事。(因為人家都沒跟你說話,你不應主動跑去罵他挑釁他。)
☆將直接判定為挑釁的字詞☆
1.他○的
2."某人"真是有病
(此處字詞會依「無爭議的判例」來新增。)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8-01-07 14:56:00
然後請小組長留意"時間點"-yaqqq可能指出他有寫一些較不跳針的回應-但這也是當初他根本沒提及 所以我也才打破砂鍋追問到底-然後他用本文說的跳針理由水桶我(下午1點幾分)-下午1點半以後他勉為其難多解釋了幾句-怪哉 如果yaqqq昨天就寫這些(昨天yq解釋的多為跳針式的)我自然也會拿捏有無需要繼續追問-yaqqq靠這種時間差來辯解"他早已解釋清楚 是Cass在盧"的話 尚請您明察萬一yaqqq藉這種時間差
作者: yaqqq (^^)   2018-01-07 18:34:00
公告文我於13:50有修改 請你改一下吧~還好修改時間比你PO文時間早,呼~~
作者: CassSunstein (Pm)   2018-01-07 20:00:00
你13:50修改的公告文"所建議我去看的"另一篇公告文也被你修改了-你修改後者前 昨晚你在後者公告文叫我引用你主張的那次申訴..小組長判我違規判你沒不公..云云 叫我"再申訴"--已定讞的還申訴什麼?依你昨晚文意 我才打破沙鍋問到底請你講明~你13:50修改以後怎麼跟昨晚不一樣 意思就清楚多了-說申訴你這次執法不公於組務版也可--你當初怎就不寫清楚而使我追問等桶完人再寫清楚 你習於對事件的背景予以前後挪移然後講難聽點誤導小組長嗎?此其一其二 如果不是我被罰而申訴 組務版版規是說要嘛對"板規(內容訂哪些)"不服而訴請介入 要嘛提"建議"說版主應如何如何 這都跟你代替小組長權限決定組務版可接受版眾疑問版主對自身涉嫌違規的認定不公的情況不同啊?就算依你所言 我昨晚直接申訴於組務版 但然不合組務版受理文章的規定範圍 你說風涼建議幹嘛?再者 若解釋說我可在組務版"建議"小組長請你公平啊這不簡單嗎你一句官腔"是的 本人向來執法公平"就太極拳推掉了?所以我才在你昨晚公告文根本跟今天你調整後的句子意思有所差別的情況下 必須追問擬請你回答你看待你自己1.無故對人 2.酸言酸語 但你悍然就是解釋自己不構成就是不構成的你自我矛盾不公平處 請你給解釋~你不解釋 昨晚與今午修改前的公告也不是像你修改後的那麼清楚 然後呼嚨小組長好似我先前若不直接申訴多理虧似的--事件脈絡不該這麼靠你事後修文來玩的吧你好像習慣用事後修改或事後你也才知道的資訊去指摘我--你這種讓事件背景更動的作風 是你的慣習嗎?
作者: nknuukyo (我無所能因敵成體)   2018-01-08 01:30:00
受理
作者: yaqqq (^^)   2018-01-10 00:00:00
回應一下你下方的APA格式事件,雖然無關此次。1舉證不是板主的責任。2愈重大的事情,學術證據要愈嚴格。板主知不知道小說不重要,因為那是你的責任。再來涉及得證阿羅漢,只有網站資料夠嗎?希望你能跳出與板主的對立心,好好思考一下。~南無本師釋迦牟尼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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