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國家安全法》更名《反間諜法》 專家:新國安法前奏
新聞來源: 鉅亨網新聞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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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十次會議昨日開始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草
案)》。草案規定,國家安全機關是反間諜工作的主管機關。中國《反間諜法(草案)》將「
國家安全法」的名稱修改為「反間諜法」,保留了現行國家安全法中涉及反間諜工作的內
容,將條文中關於國家安全機關履行 「國家安全工作」職責的表述修改為「反間諜工作」
。專家指,現行國安法更名後更加貼切,日後重新制定的國家安全法將包含更多內容。
香港《文匯報》援引新華社報導,國家安全部部長耿惠昌在會議上作相關說明時表示,為
適應中國國家安全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反間諜工作,國家安全部以
現行國家安全法為基礎,起草了反間諜法草案送審稿。《反間諜法(草案)》已於今年7月30
日獲國務院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行中國國家安全法是1993年施行的。
為了與刑法等有關法律銜接並有利於今後反間諜工作的開展,草案規定境外機構、組織、
個人實施或者指使、資助他人實施的,或者境內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
結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的間諜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草案規定,隱藏、轉移、變賣、損毀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或者明知
是間諜活動的贓物而窩藏、轉移、收購、代為銷售的,由國家安全機關沒收違法所得和非
法財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香港《明報》報導,今次會議還將審議國務院《關於設立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草案)》的議
案。該草案規定,將每年9月30日確定為烈士紀念日,由國家舉行烈士紀念活動。1949年9
月30日,中共建政前夕,天安門廣場舉行了人民英雄紀念碑奠基儀式。
法制網引述國安部長耿惠昌介紹,《反間諜法(草案)》將「國家安全法」的名稱修改為「
反間諜法」,保留了現行國安法中涉及反間諜工作的內容,將條文中關於國家安全機關履
行「國家安全工作」職責的表述修改為「反間諜工作」,相關條款也一併作了文字調整。
耿惠昌說,國安部以現行國安法為基礎,認真總結反間諜實踐經驗,起草了《反間諜法(草
案)》。草案已於7月30日國務院第58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 修訂現行「國安法」的總體考
慮是:一是以現行國安法的內容為基礎,突出反間諜工作特點;二是總結反間諜工作的經
驗,將實踐檢驗有效、且反間諜工作確需的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三是注意與正在起草的
法律協調一致。
4月15日,身兼中央國安委主席的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召開國安委首次會議。會上,習近平
強調,要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構建集政治安全、國土安全、軍事安全等11類安全於一體
的國家安全體系,並首次提出「總體國家安全觀」,被大陸學者解讀為,中國將著手制定
一部新的涵蓋領域更廣的國家安全法。北京國際關係學院公共管理系教授、國家安全政策
委員會特邀研究員劉躍進稱,現行「國安法」名不副實,是一頂大帽子戴在了一個小個子
的頭上,「在法律名稱上用了『國家安全』一詞,但內容卻只是國家安全中的很小一部分
內容」, 「實為『反間諜偵查』的法律」。
今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還將首次審議《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是該法頒布14年以來首
次修訂。此外,還有首次審議《廣告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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