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Is Rohingya persecution caused by business interests rather than religion?
出處:the guardian https://goo.gl/bnzHvJ
作者:Saskia Sassen (美國社會學家,主要研究議題包括全球化與國際移民)
從2012年開始,羅興亞人遭到緬甸政府軍以及愛國佛教徒的嚴重迫害。最近,軍隊進入了
一個以羅興亞人為主的鄉村地區,破壞建築物並攻擊沒有武裝的人們,包括孩童與婦女。
世界的焦點都聚集在宗教與種族的議題上。包括國際NGO「人權觀察(HRW)」、馬來西亞外
相、聯合國國際難民署(UN refugee agency)總裁 John McKissick 都將這波攻擊定調為「
種族清洗」,控訴緬甸政府觸犯了反人類罪。
但是,我的研究指出,宗教與種族的因素,可能只是這場強制遷徙的原因之一。
過去20年來,全世界各大企業對於採礦、伐木、水源、農地的需求越來越旺盛。以緬甸為
例,從1990年代到今天,軍隊不斷從小家戶手中無償的取得土地。這種土地掠奪已經持續
了幾十年,但在最近幾年則變得特別嚴重。在2010年到2013年之間,分配給大型計畫所需
的土地增加了170%,在2012年的攻擊行動發生的同時,新版的「土地管理法」通過,讓大
公司可以用更好的條件取得土地。
我們應該要正視這種可能性:對於羅興亞人,以及其他少數族群的迫害,是否有可能是因
為軍事與經濟的理由?而不只是一個宗教與種族的議題?把羅興亞人從他們的居住地趕走
,可能是一門好生意。事實上,最近(2016年底),緬甸政府才從羅興亞人的居住地當中,
撥了126萬公頃的土地,讓企業去從事鄉村開發。跟2012年相比,當時的土地開發計畫「只
有」7,000公頃。外界把目光過度集中在宗教/種族的議題上,可能反而掩蓋了緬甸政府影
響數百萬人(包括羅興亞人在內的少數民族)的土地掠奪計畫。
誰是羅興亞人
羅興亞(Rohingya)是緬甸境內一支古老的穆斯林少數民族,在15世紀時移居到當時的
Arakan Kingdom(780-1406)。羅興亞是他們從1950年開始使用的自稱,具有政治上集體
認同的意涵。
*編按:一個古老的民族擁有一個年輕的自稱,其實並不奇怪。以台灣為例,過去
台灣的南島民族並沒有一個集體的稱呼,要一直到1980年代的原住民運動
當中,才發展出「原住民」這個集體自稱。
超過三分之一的羅興亞人及中在緬甸若開邦的最西邊,那裏也是緬甸最偏遠的地區,也因
此有著大量未開發的土地。羅興亞人相當貧窮,遭過78%的家戶生活在貧窮線以下。這裡的
貧窮可能使得緬甸政府的迫遷與開發計畫更名正言順。
雖然羅興亞人和其他族群之間一直存在磨擦,但一直到2012年之前,都沒有發生大規模的
屠殺事件。2012年,三位穆斯林被指控強姦若開邦的一位女子,隨後就發生了佛教徒對羅
興亞人的迫害事件。在那一年,若開邦的政黨、僧侶團體以及其他社會團體,公然的號召
對羅興亞人的種族屠殺。但大多數的佛教徒並沒有加入,而是由當地特定教派,經由對佛
經的不同詮釋來號召民眾參與迫害。
2012年之後,羅興亞人大規模的離開緬甸。2012年的事件直接造成超過200人死亡,以及14
萬人無家可歸。之後陸續有16萬人離開緬甸,經由海路前往附近的國家,包括孟加拉、馬
來西亞、泰國與印尼。有12萬人還留在緬甸的集中營(internment camps)當中。
但,這是宗教衝突嗎?
雖然這一系列的事件常常被認為是宗教與種族議題,但我們應該要好好質問他的根源。如
果我們細究影響農村的重大事件,就會看到,最近幾年之間,也有許多佛教徒的小家戶遭
到迫遷;同時他們留下的土地則被伐木、採礦、農業與水利事業取代。
這整個狀況到目前為止,都沒有被好好的檢討。國際媒體以及緬甸內部的輿論,都圍繞著
宗教衝突打轉。
翁山蘇姬在2015年勝選之後,大家都抱有高度期待,但顯然她沒有試圖去解決把羅興亞人
的受迫害處境。甚至在2016年,她的發言人還要求美國停止使用羅興亞這個名字,因為這
會「妨礙緬甸國內的和解」。
在這個過程中,土地掠奪則被悄悄的忽略了。事實上,緬甸軍政府早在1990年代,就開始
從佛教徒小家戶以及其他土地所有者手中搶奪土地。但到了2012年,新的法律讓問題升級
,並且正式的對國外的投資者開放。在2012年3月30日,上下議會一起通過了兩道法案:農
地法(the Farmland Law )和空地法( Vacant Land Law )。這次的修法容許高達100%的外
國資本進入(不需與緬甸當地公司合資),且開發許可被延長到70年。相較之於礦業,農業
公司被要求要與緬甸的當地公司合資,但實務上外國公司常常在緬甸都有利益代理人。從
1963年就開始實行的農民法( The 1963 Peasant Law )也在2012年被廢止。原本的農民法
根據社會主義的原則,保障小農戶以及他們對土地的所有權。
和過去的法律背道而馳的是越演越烈的迫遷。大多數的受迫遷戶都是佛教徒。這幾年最大
的改變,就是「誰管理土地」的問題。在新經濟秩序之下,小家戶變成難民。緬甸並不是
個例,在全世界各地,這種赤裸裸的剝削都在發生。大公司拿走土地,只因為小家戶無法
證明他們對土地的所有權,不論他們與他們的祖先在這塊土地上生活了多久。
*編按:在台灣,比較接近的例子就是亞泥的開發案。
緬甸的特殊性在於,過去大多數的土地都掌握在軍方手中,因此在土地開發的過程當中,
軍方扮演了不可忽略的角色。
當代的新經濟型態,往往是大型的農業、伐木、礦業計畫,取代了原本的小家戶。國際的
直接投資現在越來越集中在礦業和能源產業,但這些產業都無法提供大量的工作機會,並
不像製造業可以創造大量的工人階級,間接促成中產階級的出現。以緬甸現在在發展的
Yadana油管計畫(Yadana pipeline project)為例,它有十億美元的投資,但只創造800個
工作機會。
更有甚者,2012年的修法對外國投資者提供政府貸款,但對受迫遷的小家戶卻沒有任何補
償。土地開發面積可以從2,000公頃到20,000公頃,第一期就從30年起跳。大量的土地開發
使得緬甸一年就有超過40萬公頃的森林消失。
不過,大多數的土地開發案都必須要放到當地的脈絡下來檢視。舉例來說,在緬甸北部,
大多數的土地實際上都是由地方軍閥或是非官方的武裝集團所掌控。
兩個世界
全世界都在關注「宗教衝突的緬甸」;但「土地迫遷的緬甸」則乏人問津。
緬甸可能是最後幾個,沒有跟隨當代主流發展模式的亞洲國家:種植園農業(編按:指像
是甘蔗、橡膠、香蕉、咖啡等大型單一農場)、礦業、水利事業。身為東南亞最大的國家
,又位在中國與印度,兩個對資源飢腸轆轆的大國中間,緬甸的地理位置讓她更具有戰略
上的重要性。
隨著修法後湧入的外資,對土地的需求已經成為緬甸境內主要衝突的來源。外國公司進入
;土地迫遷加劇;小家戶流離失所;農民越來越窮。而市場越來越火熱。
從這個角度來看,對羅興亞人的迫害有兩個功能。第一,即使這一切可能都沒有事先計畫
,但從結果上來看,把羅興亞人趕走可以釋放出更多的土地與水資源;把他們的房屋燒毀
,則讓一切變得不可挽回,強迫羅興亞人必須放棄他們的土地並流亡。第二,宗教上的差
異讓人們更聚焦在宗教衝突上,而不會形成輿論壓力去要求政府停止(對所有小家戶的)
迫遷。
宗教衝突成功的掩飾了數百萬小家戶遭到迫遷的故事,吸引了無數觀察者與評論者的目光
。與此同時,緬甸三分之一的已經消失。而緬甸政府分配了數百萬公頃的土地,大多數位
於若開邦當中,為了一個「更好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