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台灣人涉境外電信詐騙在中國被判刑,再引「被送中」爭論
新聞來源: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5505602
根據中國媒體報道,29名涉及電信詐騙、在2016年後陸續由西班牙押解到大陸的台灣人,
周四(12月31日)被裁定「詐騙」成立,分別判處4年半至14年徒刑,並處以罰款。
據報道,由於被西班牙引渡到中國的台灣籍嫌犯高達200多人,此次判決只是開始。
台灣大陸委員會(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同日表示,台灣還在持續了解相關案情。但對於
跨境電信詐騙犯罪案件的處理,台灣主張應透過各方合作,共同打擊犯罪,並將涉案台人
帶回台灣依法偵訊及審判。
台灣欺詐嫌犯「被送中」
北京市一當地法院稱,台灣籍被告在2016年6月至12月於西班牙組建犯罪集團,利用電信
網路技術手段,冒充出入境管理局及公安局人員,先後騙取14人共人民幣617萬元。
根據當年媒體報道,此事發生在2016年,當時中國公安調查發現,在西班牙境內有電信網
路詐騙據點,目標針對中國民眾。因此,中國與西班牙警方合作,展開代號「長城行動」
,在西班亞馬德里及巴塞隆納等地逮捕了237名嫌犯,其中台灣籍嫌犯218名,涉案金額達
約1.2億元人民幣(1840萬美元)。
中國並於2017年1月,依據2005年與西班簽署的引渡條約,向西班牙外交部遞交引渡請求
書,經過2年多庭審程序,西班牙國家法院同意將全部嫌犯,包含台籍嫌犯陸續引渡到中
國,引起台灣政府抗議。
2018年5月,當西班牙開始將台籍嫌犯引渡到中國時,台灣外交部曾表達嚴正關切與強烈
遺憾。同時,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公署(OHCHR)當時也稱,這些被遣送的嫌犯遭控
詐欺,在中國可能有遭酷刑、不當對待或遭判死刑的危險,呼籲西班牙政府停止將台灣籍
、中國籍人士涉案人士引渡中國。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詐騙公私財物,重者
可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最高刑罰並不涉及死刑。
2019年6月,西班牙繼續引渡94名台籍嫌犯至中國審判。當時,台灣駐西班牙代表處發表
聲明,指出西班牙在2019年初質疑被中國通緝的加拿大人是否會在中國受到公平待遇,但
現在卻將台人引渡至中國,立場矛盾。
不過,中國國台辦則回應稱,中國「將跨境電信詐騙犯罪分子繩之以法,受到兩岸同胞的
肯定與認同,中國絶不容許任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為什麼西班牙將台灣電信詐騙犯遣返中國?
事實上,在西班牙案件不久前,也就是2016年4月,非洲肯尼亞(台譯肯亞)才將37多位
台灣電信詐欺嫌犯遣送到中國受審,引起台灣社會輿論熱議。
台灣政府當時對此向肯尼亞及中國分別表示抗議,但國台辦公回應稱,「歡迎台灣組團到
中國了解在肯尼亞涉及對中國民眾電信詐騙案之台灣人案情,但安排探視則有困難。」
台灣在抗議肯尼亞將台籍疑犯遣返大陸時,提及「國籍管轄原則」。該原則是指一國對自
己在外地觸犯法律的公民享有司法管轄權。
在西班牙的案例中,台灣當局認為疑犯都是持台灣護照,所以他們應該回到台灣接受法律
審判。肯尼亞將37名台灣人遣返中國大陸之際,當地內政部發言人指該國跟台灣沒有外交
關係,並指台灣政府應自行與中國方面交涉,因為那「不是肯尼亞的問題」。
而報道亦顯示,中國政府在許多案件中都有主動參與,甚至與當地執法部門採取聯合行動
。中國公安局曾經至少派員至西班牙和馬來西亞,分別協助兩地警方搗破針對中國大陸和
香港的詐騙集團。
台灣人參與詐騙
詐騙集團多數首腦近十年將犯罪主機與人手轉向大陸或其他科技較不發達國家,詐騙經驗
也開始「外移」,成為「犯罪主腦在台灣、受害者在大陸、犯罪地卻在第三國」的特殊情
形。
因此,對經常轉換詐騙電話基站的「集團」也就是中國俗稱「團伙」的歹徒而言,在調度
人員上,台灣人因為護照可以通行上百個國家地區,十分受重用。因為他們是使用經過多
個不同國家服務器撥打語音電話或發送簡訊的方式進行詐騙,因此多數詐騙集團會在多個
國家之間移動,降低被查到發送地點之可能性。
台灣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專長資訊犯罪與安全的高大宇曾向BBC中文表示,2006年台灣
電信詐騙最猖獗。台灣當局近年加強電信業者責任與不斷翻新追蹤系統,犯罪分子有所收
斂。
此外,台灣檢察官餘佳恩則投書台媒「報導者」說,台灣人不只是參與組織針對中國大陸
的詐騙集團,在台灣透過網路賭博、詐欺進而洗錢的犯罪早已完整產業化。他又稱,台灣
許多人,特別是低薪族以及欠債者,都甘願冒風險參與電信及網路詐騙犯罪, 這種情形
十分嚴重。這也不僅毀害台灣名聲,並掏空台灣未來正當產業發展的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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