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金庸版判決,抵觸PTT基本使用者規定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2 14:57:55
※ [本文轉錄自 WriteService 看板 #1NJg7G8- ]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看板: WriteServic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金庸版判決,抵觸PTT基本使用者規定
時間: Wed Jun 1 16:50:21 2016
申訴不通過
此版規並未與使用者擁有五個帳號有抵觸
帳號之post權限歸各版版主訂立
故分身版規與多處版面都有執行
站方亦未做出裁決違反站規
駁回申訴
by markwu123
※ 引述《zkow (逍遙山水憶秋年)》之銘言:
: 本人於金庸版
: 文章代碼(AID): #1NJ1b-27 (JinYong) [ptt.cc] [公告] qweewqq=zkow 分身帳號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JinYong/M.1464605054.A.087.html
: 被處以永久水桶
: 版主所據版規為
: 違反金庸板板規
: 6.4 本板板規乃針對使用人所訂定,不歡迎多重帳號者(分身)使用本板。
: 然根據PTT站方使用者規定
: https://goo.gl/hXEpKO
: 一位使用者最多只可以擁有五個帳號
: 在本人或qweewqq未違反金庸版規的情形下,版主不當以這種方式令任一帳號永久水桶
: 此嚴重違反PTT站方賦予使用者的基本版規
: 試問,若沒有違反版規,使用者發文怎會特別注意是用哪個ID所發?
: 又不慎用到另一個ID,個人也不易察覺,此版規過於嚴厲且不合情理
: 且本人或qweewqq使用該版亦發文正常,未違反版規
: 本人與版主之溝通已見於該判決文下推文,見上方該判決文章
: 本人要求將本人放出水桶,並斟酌修改金庸版版規
: 懇請公平處置,謝謝
作者: lejnsaryai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2016-06-02 15:00:00
【本文已經由小組長同意才轉錄過來】
作者: AppleAlice   2016-06-02 15:51:00
組務都判決了,z大只能安心上路了 XDDD
作者: mask82 (mask82)   2016-06-02 16:02:00
板好像都打錯了XD應該是“板"不是“版"
作者: pk1275 (修傑特)   2016-06-02 16:06:00
進去才發現金庸板還挺多人上訴的 有幾個只能在那取暖XD
作者: siliver (奶茶貓~~號:)   2016-06-02 17:08:00
推一個.
作者: BRANFORD (請保佑我的父親)   2016-06-02 18:00:00
三人成眾 兩個取暖
作者: qweewqq (風一樣的男子)   2016-06-02 19:03:00
被駁回XD雖然被駁回了,但我覺得制度還是可以投票改改看我還是覺得這個制度不太妥當,就像推文裡也有版友這麼覺得不知道要怎麼樣才能發起投票0.0
作者: SeanLiao99   2016-06-02 21:30:00
看了一下組務板規 這案子還沒終局 可以再審→繼續上訴這問題有點類似實務上自治條例的規定 比中央法規更嚴的爭議(到底怎樣才算"牴觸",若牴觸地方自治條例失效)上訴理由可以參考 不過不確定ptt管理方會不會採納
作者: ssh012314   2016-06-02 21:58:00
還好駁回了
作者: ryvius0723 (シロクマ)   2016-06-02 22:47:00
就你最偉大要版規為你而改?全PTT都知道你跟zkow同一人少裝一臉無辜
作者: markwu123 (單身旅記與日光傾城)   2016-06-03 00:41:00
權限和有id是兩碼子事。總而言之就繼續打官司上去
作者: salami (史萊姆)   2016-06-05 13:48:00
"就你最偉大要版規為你而改?" 需要這樣挑釁嗎?他申訴的情況 是質疑板規是否有和站規牴觸 這算合理懷疑他本來就有權利去申訴 而板規的部分 就是提出來討論要就是版主決定 不就是投票 跟他個人有啥關係好像總是有人把個人恩怨帶到板上來 或扯進板規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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