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第一次踏進這個版有很多不懂的地方,若是有觸犯版規懇請多多包涵。
因為買賣遇到一些問題,自己又不是很懂法律所以想上來問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家,
小妹因為這件事情寢食難安啊!!還望各位能幫幫我。
6/10 我跟一個賣家下訂兩個手機殼,賣家說工作天7-14天,
寄出會通知我。
6/18 賣家傳Line跟我說商品已經幫我寄出,「預計1-2天會到達」。
但是賣家並沒有跟我說宅配是早上送達還是晚上送達,
所以我就抓了三天的時間在家等宅配電話,怕如果出門臨時又接到宅配
已經到家裡樓下,還要趕回來不甚方便,於是選擇在家等待。
等了三天都沒等到電話,所以也就忘了這件事情。
後來過了五天才來,6/23號早上10:46分接到宅配電話,
我在上班當然沒時間簽收,租屋處也沒管理員能幫我簽收,因為接下來兩三天我也要上班
無法簽收,所以我就請宅配人員幫我退回去,說我不需要了。
結果今天6/28號接到賣家的電話,表示如果沒什麼特別的理由拒收的話,他就要報警處理
。
後來我用Line密賣家,內容如附圖。
賣家一直堅持說,他已經表示是「7-14個工作天」
但是我的認知是以小編"最後"說的「商品已寄出,預計1-2天到達」
賣家的網站說的條款是「商品若無現貨,則須等7-14個工作天才能出貨」
不曉得大家的認知是7-14天或是1-2天呢?
真是是我無理取鬧還是他不講理呢?
如果真的是我錯,我會摸摸鼻子去跟賣家表達歉意,並且收貨
但是如果不是我的錯,為什麼我買東西要買一肚子氣呢......
商品延遲不是我的問題,我也有留時間收貨阿,但是超過預定時間來不能收貨還要怪我說
要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