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我朋友他去年11月加入woxxld gxx健身房的會員
月繳1388,需繳2年
由於加入的是在台北永和
但是加入不久後 就應徵上桃園公司
之後就在桃園工作沒機會去用永和的健身房
於是今天去健身房詢問想退出會員與請假的相關事宜
但是健身房說
如果要退出會員必須交違約金6000
如果要請假兩個月為一次,可以無限期請假,請假後你的時間就往後順延
但是請假期間,錢還是必須先繳
問題:
1.退出會員必須交違約金6000,這麼高的金額是合理的嗎?
2.請假期間無法使用,但是卻要先繳月費,這又是合法的嗎
而且一開始我朋友他沒有先被告知請假還是要繼續繳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