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傷害賠償

作者: wishers (wishing)   2014-07-08 20:52:36
各位先進好
想請問一個法律問題,
最近遇上一件傷害案件,
就是我騎單車在路上時,
無意中擋到後方一輛機車的去路,
機車騎士對我狂按喇叭,
我讓路騎到路邊後,
對方衝到我車旁,
將我單車踢翻,
造成我四肢、臉部、肩膀等多處挫擦傷。
我憤而提告,而且手中握有證據,
原本想告到底懲罰加害者,
但聽說法庭對這種傷害案件多為輕判,
請問是真的嗎?
這樣大概可以判刑多久呢?
如果主張「附帶民事賠償」慰撫金(精神損害賠償),
大概主張多少為合理呢?
非常感謝各位
作者: miroprespoka (怡琦 (請Q我))   2014-07-08 23:01:00
此部分最好有公立醫院驗傷單. (即你所謂的證據)還有監視器錄影帶提告其傷害, 若檢方查核符合傷害要件(刑 277)將被起訴. 於一審提出民事賠償, 看你醫藥費再多加精神賠償部分 (要具體影響工作部分)一般來說千元至萬元不等 (含你腳踏車的維修)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07-08 23:08:00
精神賠償跟具體影響工作部分 是不同請求 別誤導了能請求的也不只醫藥費用
作者: wishers (wishing)   2014-07-08 23:19:00
感謝樓上解說,那請問這通常判刑多久呢?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07-08 23:21:00
最重三年 對方沒前科有和解 可能不用關或緩起訴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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