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個資法面對跨國公司的管轄無效....

作者: actomorrow (德魯伊熊)   2014-07-13 16:07:42
這件事情很糟糕,事情經過我用代稱如下:
受害者-甲方/受害者位成年子女-甲子女 / 涉案被告:乙方 /涉案跨國公司 丙方
事件經過:
甲方在民國100年遭到乙方惡意於丙方公開網站蓄意公布真實姓名,也包括甲子女
真實姓名與就讀學校亦遭一併惡意公布,乙方併恐嚇甲方對甲子女人身安全不利
(ex:發佈強姦甲子女言詞)證據記錄:http://ppt.cc/Wp3O。
丙方聲稱所謂『被動網站』然後甲方通知丙方高達二十次以上(包括國際傳真記錄)
丙方甚至放任乙方對丙方所轄地區違犯『種族歧視法』辱罵華人『支那豬』之言詞
對甲方持續長達一年以上辱罵....。
ex:補充證據:http://ppt.cc/gen.php
復按本案甲方提出司法告訴,於民國102年5月查獲乙方及當年底起訴乙方,但乙方
卻未依照刑事訴訟法76條-101-1條3款羈押,疑係再度利用丙方開設其他帳號,威脅
及辱罵受害人甲方。
ex2:起訴書記錄:http://ppt.cc/TxAH
甲方分別於103年4月至7月,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於本案確認相關記錄後,通知並
請求『相關單位』相關單位包括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經濟部等,3個月下來
,石沈大海,更別提包括衛服部面對丙方及乙方對甲方未成年幼兒,惡意公布真名
違反兒福法49條17款與69條4款之事實。
問題探討:
1.請問一下,既然國家法令明文規定保護事項,政府單位卻放任被害人與被害人未成年
子女迄今仍受到人身安全威脅與個人資料惡意被公布及恐嚇部分,有何見解??
2.丙方涉案公司叫做google inc及youtube llc....我想大家都不陌生!!這家公司做過
什麼邪惡的事情,大家都知道,這家公司在歐洲基本上與『罪犯』畫上等號多次,有
疑問者可以去查『google義大利霸凌判決』跟『forgetting』記錄,就知道我說的是
不是真的,另外:我更好奇,辱罵司法官『支那國法院狗官』等行徑,卻還不願意交
出罪犯記錄,google/youtube擺明要包庇罪犯是不是?
*法律的鐵律: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證據:http://ppt.cc/vWx3
我不知道這版面有沒有法官會看,不過呢,我不需要講廢話,是不是真的已經交付
司法審判,有種辱罵司法官『狗官』我要看這個案件的檢察官什麼時候查到被告?
3.其他我不多說:公文通傳法務自10300429630-631兩文可以去ncc查證,我不需要廢話
有必要我會補上公文記錄,看看是中華民國的公務單位爛掉了,還是那家google公司
成了『犯罪天堂』!!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7-13 16:15:00
你這樣講Google 他們告你成立的可能性還不小妳從哪個角度看到種族歧視我比較魯鈍 看不出來然後你說的兩個案子 你真的知道那兩個案子在說啥= =?啊你在google平台上被罵關google屁事你說google是邪惡的 是罪犯 真要跟你計較當然能告你公布未成年幼兒身影違反隱私權...嗯...這案子翻案了請自己去GOOGLE 就排在第一個 謝謝然後歐洲的right to be forgotten受到非常嚴厲的批評你要告當然告罵你的人 關google屁事就講到這邊 請不要不理性的一直點名找我嗆聲 我沒那麼無聊你這個根本不是討論法律問題 乾脆投書蘋果比較快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4-07-13 21:00:00
所以你認為google違反個資法..真好笑..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4-07-13 23:09:00
不只google跟youtube啊,facebook還不是一樣不甩雖然我覺得你有點激動,可能是案子發生在你身上吧我有A你一下,你前面文章我有陸續看了加油吧 XD 但感覺還要等個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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