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賣場將書拆封後歸位犯啥法?

作者: joycindy (yaya)   2014-08-05 11:20:44
有沒有人知道~~~
因小孩晚間在家x福看三采漫畫書,將新的拆封後再歸位,這樣犯了啥法?
因未留意到小孩這行為,出賣場時遭賣場人員攔下來,對著我家哥說:他將新書拆封,已
犯法~
我問小孩,確認有拆封,遂向人員道歉,詢對方該怎辦?對方說:拆封視同購買,我說:好
呀,我可以買。對方繼續對著我小孩說:你已經犯法,我可以叫警察來抓你~~~
請問懂法律的大大,這構成啥法律要件?
PS: 有無構成毀損罪?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1:52:00
說真的這可能連民事責任都沒有 最多道德責任 書有損壞嗎?有道歉給個推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05 12:04:00
硬要搞的話可以說損壞書套啊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11:00
但書的價值 功能也沒有因此毀損阿? 再說小孩是否為故意?毀損不罰過失 小孩是否未滿14歲? 再說還有實質違法性社會相當性 這種不成文要件可以用 我其實比較擔心店員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8-05 12:15:00
可是書的封膜不能用了阿。 書的封膜也是要費用成本的~所以才會說硬要搞的話可以說毀損書封膜阿想看書所以拆封膜不叫故意還能是意外嗎?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17:00
我是想說 這真的不需要刑法來處罰巴對孩子的注意義務有必要拿一般正常人來要求嗎?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8-05 12:19:00
店員也只是說而已,他沒報警阿。 何來以刑法處罰?對孩子的注意義務是什麼...?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05 12:22:00
所以我說硬要搞的話...構成要件或許合致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22:00
店員這確實有爭議 我是用學說的看法 店員的請求權頂多只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23:00
有損害賠償 對超過的部分無請求權 如果還說要報警有可能使人心生畏懼那個我沒有批評k大的意思 只是我從別的角度來想問題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8-05 12:25:00
然後呢?? 你想說恐嚇? 單純說犯法了要報警 哪邊有恐嚇?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25:00
看到某年地特考到類似的問題 有感而發那個y大 一般民眾被說要報警 真的心理會怕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05 12:27:00
會怕是一回事 說要報警或說要告人這是完全合法的合法的行為不會有恐嚇問題.- -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29:00
不一定 要考慮手段目的關連性 只要目的不合法 手段用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14-08-05 12:29:00
會怕一回事+1 會怕跟恐嚇是兩碼子事~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05 12:30:00
哪來的目的不合法啊...orz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5 12:31:00
請警察提告訴是恐嚇嗎?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8-05 12:32:00
店員的作為恐無非法之虞 原波方實務上可請店方主管相談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5 12:32:00
某樓請思考下,您的不可以是否剝奪人民的基本權(訴訟權)?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8-05 12:33:00
一般言就當場道歉或賠封套價或把書照價買下就是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33:00
我是想說店員如果目的不在單純的請求書套的賠償 縱然手段是報警 依然不可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5 12:33:00
就算之後責任能力等不罰,但小孩子的行為確實不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05 12:34:00
就算店員講白了他要以刑逼民 報警還是很合法的...道德有虧不代表違法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35:00
確實訴訟權要給予保障 但比例原則 誠實信用也是我想的原因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5 12:36:00
之後會怎樣處理是法院的事情,但為啥不可以提告或報警?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36:00
那個k大 我有先說是學說喔 就拿出來討論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5 12:37:00
店家也可以有所選擇,但有無想過當下的狀況?您在現場嗎?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05 12:37:00
哪個學說會說報警或是提告是不合法的啊你可以說學說對於微罪是否有處罰的必要各有不同意見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38:00
抱歉 我沒解釋清楚 不是報警或提告不合法 是說手段與目的要有關連性 不可以用合法的手段 達成不法之目的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8-05 12:39:00
目的不合法 手段合法也是不可以的 這句話沒有問題啊問題是這句話套不到這個case上 這才是最大的問題啊..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5 12:40:00
這目的有不法嗎? 店員的目的是什麼?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05 12:41:00
店家的目的若是要求消費者賠償,這目的並沒有不合法啊
作者: count52   2014-08-05 12:42:00
k大這句也是對的 s大說的也是 我就單純想問題多考慮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05 13:17:00
不用想太多,之後會有微罪不起訴或者責任能力等可以調整...重點是家長自己的作為,不要讓小孩子認為有爹娘可靠就有人收拾等等...人是互相的,要求人家怎樣自己就要怎樣.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4-08-05 13:34:00
已經願意賠償才說可以報警看起來不像已刑逼民像真的想給正確的教育 要"一般人"熟知各種可減輕情況而先逕行判斷 我國法學教育達到這種水準 就不會有人問了
作者: loveflames (咕啾咕啾魔法陣)   2014-08-05 16:28:00
哪來的目的不合法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05 21:59:00
個人認為....現在是店員幫你教導小孩,懂嗎???你覺得付錢就可以了事,還是會不會也學會.....反正我爸爸會付錢解決的印象???以後弄大女孩子肚子,還是在外面滋事,是不是也會來個"我爸會用錢來解決,沒關係" 的後遺症??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4-08-06 23:40:00
當我看到報警或是提告都是不可以的,那~~警局法院可以裁撤囉~~消費者破壞了店家的東西,姑且不論東西大小,店家難道不可以主張自己的權利嗎?
作者: ixixet (= =)   2014-08-07 00:37:00
破壞包裝又看完,不免有理虧之處。何必為法有無明文而爭?
作者: lukasformac (dki )   2014-08-10 01:14:00
店家要求買下那本書,可用定型化契約解決,刑法方面微罪不舉,更何況是小孩的行為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14-08-12 11:11:00
定型化契約要解釋啥? 這次沒有超而罰款的問題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