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這樣算肇事逃逸的誣告嗎

作者: gogogo123 (不知所云)   2014-08-08 13:14:19
最近流傳文章說
林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這則車禍,
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林小姐以為沒事,
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這樣有成立誣告罪嗎
重要要件
行為人所誣告的內容必須為虛偽者:亦即行為人向該管公務員申告的內容,必須是虛
構的犯罪
行為人主觀上須具備誣告故意,以及使他人受刑事處罰或懲戒處分的不法意圖,而實施本
罪的行
我明明沒逃逸 你卻說我逃逸<===內容虛偽
而且並非在不知情況下 而是清清楚楚明白被告沒逃逸
卻告他肇事逃逸意圖使他受刑事處罰<===主觀誣告故意
這樣有機會成立誣告嗎?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4-08-08 13:18:00
沒有機會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8-08 13:28:00
證據問題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08 13:37:00
當事人有互留聯絡資料嗎?要怎麼舉證沒有逃逸的意圖?
作者: gogogo123 (不知所云)   2014-08-08 13:38:00
路口如果有監視器 或有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呢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4-08-08 13:38:00
因為以結果來看,當事人是於當時就離開,除了自述外沒有其他證據證明當事人無肇逃...有影片更好啊,更能證明肇逃的行為...XD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08 13:41:00
也有可能是撞人的說謊,不是嗎???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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