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網路盜刷卡買點數

作者: kingjames23 (熱火封王吧)   2014-08-28 23:17:07
各位大大請問一下
做筆錄時警察說該帳號顯示本人名字及身份證字號 身份證未遺失
而該帳號盜刷別人信用卡買遊戲點數
因做筆錄時有提及使用ip的時間點是在零晨新店區的網咖 但網咖僅能提供三日內的監視影片
本人從沒玩過線上遊戲
請問如何自清??
刑事訴訟法第161條 檢察官有責任提出具體證據來起訴 並非由被告方提出辨解事證
說實在如果無法提出辨解的證據 是不是就得遭受判刑或易科罰金 人生留下汙點
作者: kingjames23 (熱火封王吧)   2014-08-29 00:47:00
漏打 是遊戲帳號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4-08-29 08:38:00
請警方調遊戲歷程..應該會有很多ip位址..以地址找人囉
作者: aa182201 (顆顆)   2014-08-29 09:24:00
你提出來只是他不會告你而已 不提出來就是多跑幾趟不成立而已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8-29 10:42:00
應該說原po請警方調該遊戲帳號歷次的網站登錄ip資料原PO家裡應該有請adsl ,換言之若該帳號登錄的ip歷次均與原PO無關聯,你只要跟警方這樣子說明便可
作者: kingjames23 (熱火封王吧)   2014-08-29 17:54:00
感謝各位回答 請問是在法庭時請警方調該遊戲帳號ip位址(歷次登入)嗎? a大的多跑幾次是指被起訴的意思?? 如果被起訴就要請律師嗎? 其實被傳喚的是我女友 她生活模式超單純 職業也是外商 連線上遊戲有哪些都不知 檢方也會針對被告背景來斟酌吧?還有被盜刷買點數的金額是1000元還有傳票上是偵字&被告 實在很無言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14-08-29 22:06:00
調案發日的雙向通聯紀錄(含基地台位置),證明當天沒在該地方出沒。如果上班地離新店區很遠,請公司出具上班紀錄,證明不可能為了盜刷1千元而長途奔波。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9-01 21:21:00
你的意思是有人盜刷第三人的信用卡來幫你儲值點數?哀哀哀,你被冤枉的機會很大很大很大阿...這種的你要堅決到底,奮戰不懈,明確告訴檢察官你一生沒打過線上遊戲....加油 接下來就同上面熱心網友的回覆
作者: kingjames23 (熱火封王吧)   2014-09-02 00:14:00
樓上大哥是說被起訴機會很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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