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的是家中有間房子登記在哥哥名下
現在打算賣掉 但因為房子本身還有房貸
以及設定抵押權 目前有與房仲接洽
房仲說可找到買主先塗銷抵押權 再賣出
然後返還所有房貸後 再將錢匯到父親帳戶
因為這房子父母投入大量金額
想要賣出時多少拿回一些錢!
請問拿得回來嗎?
賣屋返還房貸後剩餘金額一定要匯到屋主戶頭?
還是可以在賣屋前 先訂定契約以確保父親的權益呢?
賣屋前有甚麼方法 避免兄長再拿房子動手腳?以及 這樣的房子在委託房仲買賣需
注意什麼?謝謝回答~
哥哥滿20了嗎?已滿的話,哥哥沒鬆口你們想做什麼都很難
哥已滿20且口頭答應父親!扣除房貸與100萬的抵押設定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08 16:39:00借名登記還是贈與?賣之前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啊賣的錢就先要給銀行跟你父親剩下才會到原屋主...
後,剩餘款項給父母處理分配!而房仲又出面說可先找人塗銷抵押權房子會比較好賣,是真的嗎?感謝K大所以應該就是先設定第二順位抵押權嗎?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08 16:56:00沒還銀行錢,銀行怎嚜會答應塗銷抵押權-_-!!!
但是可以再設定新的抵押權人吧!有規定一屋能設幾人嗎?還有設定是要找代書還是?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14-10-08 17:09:00當然可以再設定,依順位先後決定清償的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