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點長,煩請各位給點意見,謝謝!
狀況:目前跟老公,婆婆居住,房子是登記在婆婆名下。 老公還有一個姐姐【已婚】。
由於婆婆本身很早就離婚,自行撫養老公兩姐弟長大。 一直灌輸給老公說長大不准養已
經出走的爸爸,否則房子不給我老公。 老公坦言覺得媽媽都拿這間房子來壓迫他,讓他
覺得壓力很大。
近來,老公姐姐常回來,對於家裡面的事務從裡到外都看不過眼,覺得我們整理的不夠乾
淨。又覺得我們夫妻對婆婆不好「給的錢不夠多」。但我們自結婚後該給的孝親費都是準
時繳交,家中所有開銷包含房貸等均在結婚之後全部承擔。
現如今,兩姐弟常發生口角,當然兩個人的口氣都很衝,姐姐常會先跟婆婆說她的委屈,
講老公的不是。 婆婆常一聽完便來質問老公為什麼對姐姐不好,另外都會說,
【我人還在就這樣對姐姐,那我走了不就不讓姐姐回來了! 你得到的財產比較多,以後
房子是你的,姐姐沒有什麼可以拿,所以我們兩夫妻以後如果有賺錢還要分點給姐姐】
老公對此真的反感至極,便也說出那房子是你的,你要給誰都可以,不用給我。
婆婆只回說要不就寫好,不要只會口頭說說而已。
問題來了,如果老公真的自行寫好字據,是否往後就不能繼承這間房子了?
文有點長,先謝過大家的意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