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錄音告人

作者: noQQ (nO)   2016-03-29 12:25:09
大家好
我又來了
剛剛從警察局出來
特別跑到中部
我告妨害名譽
但因為我只有事後錄音檔
對方不承認
警察說這不能當證據
請問警察說的是對的嗎
事後錄音檔是指
對方罵我當下沒錄音
是事後套話錄音
內容為
我:你自己也沒多好 常東西丟三落四
憑什麼罵我白吃
他:阿你就是白痴阿
我:你叫我完成一件事 非但完成
還超前進度 這樣你也要罵我白痴
他:那你不要做 就不是白痴了阿
作者: niceshotse (頭文字K)   2016-03-29 12:27:00
你要去南部試試看嗎?
作者: noQQ (nO)   2016-03-29 12:28:00
一次只能一縣市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29 12:53:00
還有阿根廷在等妳啊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3-29 13:34:00
其實可以考慮飛往挪威或者瑞典...
作者: bailan (Bailan)   2016-03-29 14:56:00
??????????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3-29 15:55:00
飛冰島吧~讓對方跑遠一點
作者: hiimjack (鳳梨田ㄈㄓ)   2016-03-29 16:11:00
OK啊 挺不錯的 加油
作者: noQQ (nO)   2016-03-29 18:16:00
你們錯了各國不同法律只能到澎湖順便讓對方一日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3-29 18:43:00
金門
作者: Woqeker (窩顆ker)   2016-03-29 20:52:00
太平島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03-30 08:59:00
噓樓上,當然是釣魚臺!
作者: rock0807 (∫PTT幫∫ 廢文組組長)   2016-03-30 11:24:00
前因後果講清楚好嗎? 告人不是只看你認為有利的部份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3-30 17:57:00
如果他沒刪完 板上應該一堆 可以自己拼湊故事 XD
作者: twin1949tw (台北Station)   2016-04-14 03:45:00
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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