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對法律沒有很了解
如有不對的地方麻煩大大們糾正和講解
我想請問法律是建立在人權之上嗎?
會這樣詢問也是因為內湖殺童案
並非想消費死,只是這樣的問題讓我想了解
因為如果法律建立在人權之上的話
便可以透過法律約束非法事件
所以如果犯法是需要被判刑的
這是我的看法
但是這個話題圍繞著廢不廢死
支持廢除死刑者有一個是關乎人權
但是犯法確因為人權可以享有被寬恕
可是那為什麼擁有人權卻還是被法律制約?
我在維基百科上看到
人權包括生命權,自由權,財產權,尊嚴……等等
我的問題是
國家要怎麽保障人權之餘也保障社會安全
我還有看過報導
在歐洲即使終身監禁還是享有一般人的待遇
那這樣犯罪與人權只劃分在以不傷害社會上的人為基準嗎?
然後為什麼廢死之後監獄費用會增加
我的問題是難道不能讓犯人在監獄內
做可以製造收入的勞動或工作嗎?
人權也有追求金錢的權力
那為什麼沒有廢死的國家讓犯人工作
譬如說 :種植農作物,和工廠配合製造生產
……等等,增加收入降低成本
之前有和路人討論可以讓犯人做麵包義賣
但是路人說
我才不要吃殺人犯強姦犯(之類)做的東西
我回他說那你要繳稅養他們耶⊙_⊙
路人生氣的說你不要胡說八道
打的有點亂,因為也不太懂
希望有人可以為我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