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一篇新聞起訴的罪名部份

作者: FatFatDer (坐北潮男)   2016-04-10 14:13:11
各位先進午安!
小弟剛學刑分
考試前一週剛好滑了一下PTT
碰巧看見新聞內容與所學有關
但檢方起訴的罪名讓小弟有點困惑
在下圖第四行的地方
http://i.imgur.com/QAu5qAV.jpg
小弟以為身份證應該是特種文書
但文中是以準文書來處理
是小弟哪個部份有誤會了嗎,懇請指正
作者: Afun2009 (謝天)   2016-04-10 15:12:00
新聞看看就好。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10 16:27:00
新聞你也信?
作者: FatFatDer (坐北潮男)   2016-04-10 17:29:00
我瞭解了 那小弟進一步問一下電腦上修改圖片檔,再傳給別人的話(如本案中王女)變造圖片檔而非身份證正本,一樣構成行使變造特種文書嗎還是身份證圖片檔的話就可以算是準文書?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4-10 18:01:00
準文書喔,刑220II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4-10 18:19:00
變造的是影本,非正本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4-12 00:18:00
準文書最終還是文書,論罪仍以公文書、私文書或特種文書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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