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週去服飾店逛街
拿了兩件T恤 (299 399元)和一件牛仔褲(1980元)試穿
進了試衣間後
有重要客戶打電話來
我就邊試穿邊邊聊公司的事
試穿完後 牛仔褲忘記脫掉(我原本穿的褲子也是牛仔褲
拿了兩件T恤用信用卡結帳
從試衣間走出到離開商店 我拿的牛仔褲一直穿在身上
而行動電話也沒有掛掉過
我忘記結帳 店員也沒發現
事後店員有追到捷運站門口
把我帶回店裡
我很懊惱糊塗 我也用原價買回
我跟他們說我不可能偷竊 因為我用信用卡付帳
他們說她們也不想追究
但因為小偷實在太多
他們店家內規一定報警
警察就把我帶回警局
警察和檢察官對我很好 也沒有把我上銬
雖然是如此
我想問版友們 這樣子案例有機會爭取到緩刑甚至是緩起訴嗎
我怕留前科 妨害我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