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有在版上發文求助,
我家訴訟請的律師疑似要倒戈對方,所以除了出言恐嚇我們證述不實,
完全不幫我們出狀外,
今天又寄了存證信函單方面跟我們解除委任關係。
沒想到這律師動作這麼頻繁,這麼耐不住性子。
該律師解除委任的理由是我們敍述不實,我們不信任他………………等等的老調重彈。
我爸媽仍不想跟他解除,因為解除之後狀況不明對我們非常不利。
其實這訴訟我們未必輸,而且主角不在我們,而是其他叔伯那,我們是共同被告。
但就是不知道這律師打什麼主意要對付我們?
想請問大家,我們不同意解除的情況下,律師可以單方面解除,然後知會法院就好了嗎?
(存證信函中他說他會去知會法院關係已解除)
我們有什麼自救自保的方法呢?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