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健身房合約

作者: veeg36 (position)   2016-07-03 23:16:50
各位版友好
想請教一下大家有關於健身房的法律問題
我朋友在世x健身房簽了兩年的合約
在這之中,因為某些因素信用卡沒有辦法正常扣款
而信用卡的問題朋友也是到最近才知道
在這未扣款期間他也沒有去健身房運動
(將近三個月)但是健身房經紀人堅持要做補繳的動作
我們本來的用意是想說可否補請假
然後後來查了健身房定型化契約有一條寫:
十四、(業者通知義務)
   消費者未繳費用時,業者應依契約約定方式通知消費者定日(不得少於十日)完成
繳納。
   前項催告期限屆滿翌日起計二十(含)日,業者得停止消費者使用其設備,待繳清
費用後,恢復其權利。逾二十日仍未繳清者,契約自動終止,並依第七點規定退費。業者
未終止契約,致契約仍為存續狀態者,後續衍生之費用,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
   業者未能證明前項催繳通知,致消費者會員權利受損者,業者應無條件賠償,不得
收取任何費用。
所以請問這樣是要繳款嗎?還是對方違法呢?
另外,朋友當初有想說要轉讓於他人
但是健身房那邊說要付1500元的手續費
再定行化契約中也有寫道:
十一、(消費者會籍、個人教練課程轉讓)
 (一)消費者會籍:經通知業者後,得讓與第三人,讓與時:
   □1.業者不收取費用。
   □2.向消費者酌收費用(含會員證製作及鑰匙提供)新臺幣元整(不得超過新臺幣
三百元)。
請問這樣健身房索取1500是否違法
目前對方是說要照著當初簽的合約走,當初朋友確實沒看清楚,健身房也沒跟合約三天審
閱期。
因此想請各位版友幫忙解惑,感恩不盡!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7-03 23:27:00
要補繳沒扣到的(是自己沒去用的)
作者: veeg36 (position)   2016-07-03 23:30:00
業者沒有做催繳動作也是一樣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7-04 00:01:00
妳舉的條文裡的中文寫沒催繳是不能拒絕你用不是不用繳
作者: veeg36 (position)   2016-07-04 00:02:00
可是未催繳超過20天,契約不是會自動終止嗎
作者: depravity (沉淪)   2016-07-04 01:26:00
終止前的還是要繳啊 又不是欠的就不用還且那是停用後那是說 要催告才能停用 停用後20天終止不能繼續算但是沒有說一欠費就要立刻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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