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反推文被店家提告毀謗、妨礙名譽

作者: tinaroro26 (Christina)   2016-08-25 21:44:32
最近遇到問題需要專業解答
在Dcard po了一篇反推美甲店家文章
連結如下:
反推/台中Instagram光療工作室(圖)
https://www.dcard.tw/f/all/p/224475509?ref=ios
然後今天該店家說已去提告
http://i.imgur.com/wEDzL8H.jpg
http://i.imgur.com/ORIhgKv.jpg
但是不知道這樣是否告的成?
店家說連下面的400多則留言只要是不利的都會告
因為網路上能有推為何不能反推
再麻煩大家解惑TAT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08-25 21:51:00
因為,告人,是,權利。告的成,不一定有罪你推,我一樣能告你啊XD
作者: tjtjtj (新)   2016-08-25 22:05:00
這個有請律師?誹謗寫成毀謗 還有最好以原就被是這樣可以聲請的啦
作者: scott2009 (紅土芽莊單品香)   2016-08-25 22:11:00
我也懷疑這有請律師嗎?
作者: shena30335 (廢文/Stay Night)   2016-08-25 22:30:00
我記得好像有蠻多因負評被店家告的後來都不起訴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8-25 22:31:00
如收到傳票,聲請移轉管轄到你的戶籍地,方便開庭,如果是自身經歷的評論不用太擔心
作者: johnny9667 (大八)   2016-08-25 22:32:00
【只要是不利的都會告】?? 做生意不能接受公評?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8-25 22:34:00
400多則留言,一個案件律師費算5萬好了,他要先付2千萬,你覺得有可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8-25 22:38:00
我爽的話也可以告蔡英文。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8-25 22:43:00
馬小九不是一直出庭,爽的話你也可以告他。依我的直覺,找地檢署表示沒錢在嚇人,有錢的都自己委任律師提告。原因在於檢察官可能不起訴,就直接打臉了,後續再議交付審判麻煩,直接請律師自訴,不爽就上訴。然後以原就被原則都不知道,如果有請律師,也蠻神奇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25 23:07:00
400多則都告.也是一個案件而已.請律師也是一庭.多名被告=-=
作者: TheMidnight (惡夢)   2016-08-25 23:20:00
告 告 告
作者: nckuming (只發U文 不發廢文)   2016-08-26 04:46:00
告不成啦 ,就店家腦怒亂咬
作者: jaannddyy (詹敵)   2016-08-26 07:45:00
放心,這是言論自由國家,只要你不是惡意以明知不實的事情妨害名譽,都不會有事誹謗還寫錯XD
作者: samtomdoggy (叚叚)   2016-08-26 10:51:00
告,但沒事
作者: Neps (Neps)   2016-08-26 12:08:00
感覺只是填單子
作者: louis5265 (louis)   2016-08-26 20:40:00
你說的是事實,那就嗆回去等你 人是要對網路言論負責的
作者: neoa01 (bravo)   2016-08-27 03:35:00
妨「害」名譽(O);妨「礙」名譽(X)
作者: won0727   2016-08-27 07:50:00
他是拿個表單拍個照嚇嚇你吧,從哪裡可看出他提告了?
作者: season002 (WTF)   2016-08-31 02:22:00
同樓上,是說她還滿谷辣的,居然特別跑去拿那單子 XDDD怎麼不去附近的弄一弄就好 再看還是覺得XDD
作者: cirina (Noel)   2016-08-31 06:56:00
哈哈哈哈哈店家確定不是反串嗎
作者: sharonhsun (包子)   2016-09-01 17:35:00
呃…縱使真的提告 以原就被原則 也是告訴人(本事件之店家)要到對造的戶籍所在地所屬法院開庭吧…
作者: b0102 (小林眼睛)   2016-09-04 08:12:00
遇到這種店家,以後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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