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因為車禍被對方提告
目前走到民事庭階段
這禮拜五因為要去高等法院開民事庭
想請問一下是否有過準備程序結束後
然後續開言詞辯論的案例過?
稍微找了一下資料 大部分都是準備程序完
再另行通知言詞辯論
不過還是想問一下是否會有同一天的情況?
或者是準備程序其實也可以開言詞辯論?
不好意思 麻煩各位了
手機排版,敬請見諒
作者:
dec16 (新生代幽默大師)
2016-10-04 17:03:00第一審直接去高院?
是的,對方有申請說因為訴訟流程冗長,希望直接由高院開庭!確實來的通知書也是高院的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10-04 17:18:00建議把要講的話打成三份文件當庭遞給法官與原告。有時候怕講錯話先準備書狀不用來回多次問案情
沒聽過有規定車禍可以一審走高院的喔,大概知道為什麼了,推回來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10-05 07:04:00樓上可分享原因?
作者:
zoea (quit...)
2016-10-05 09:18:00一審在高院??好奇+1
作者:
zxxandy (Vincent)
2016-10-05 09:25:00我也很好奇+1
作者:
lukehong (有æ¤ä¸€èªª)
2016-10-05 09:26:00附民
那如果我在高院的審理結束了,因金額未達到最高法院的標準,那是否就宣告結束了?
二審被害人才提附民~因此民事的第一審就在高院了金額若未達150萬..真的一個審級就結束了..原po要好好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