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房屋購買與斡旋金問題

作者: zzjames (OOXX)   2016-11-10 22:40:42
事實經過:
因為預備結婚,所以女友說他的教會朋友媽媽是房仲業,能拿到不錯的價格
所以我們就跟他說了A.B.C 3棟房子,該房仲也說不錯,但是要斡旋金才能談價格,
就直接匯款10萬元給他(僅在LINE上註明用途為斡旋金,沒有簽約)
但是該房仲以屋主說我們開價太低而不賣,也勸我們等等,會幫我們殺價
期間有介紹其他不是我所鎖定的房子,但我都說不要
之後A.B 2棟都賣出了 剩C棟 (該房仲都沒通知我們已賣出,是我去其他仲介問的)
而我父母又很急,就直接找了另一位房仲簽約C棟
(我只和他們提一下房子的事,他們就越過我去找其他仲介買)
現在我就和該房仲提說要,退回斡旋金,他卻說我這樣沒道義
要沒收我的斡旋金當他的服務費 (房價的2%)
問題:
1.該房仲能直接拿走斡旋金當服務費嗎
2.沒簽約,只有匯款證明和LINE對話,能提告把錢拿回來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10 22:51:00
他可以告你,但錢還是要退
作者: zzjames (OOXX)   2016-11-10 22:53:00
為何他可以告我?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10 22:54:00
為何不能告?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11 01:28:00
你有簽訂任何契約或書面文件嗎?有的話最好先拿來看,找一下當中有沒有斡旋金的約定條款。實務上斡旋金要嘛是訂金,要嘛是給付價金的一部分,如果之前都沒有提到服務費,那房仲應該是不能突然主張要付服務費的。至於樓上說能告,我也很好奇要告什麼?
作者: mimix1986 (努力~)   2016-11-11 03:57:00
告人不用理由 告不告的成而已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6-11-11 07:47:00
是,我不覺得對方能告贏,但是google私下成交,我認為能告。至於告什麼,問律師吧!
作者: wakamur (hi)   2016-11-11 15:19:00
XDDDDDDDDD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6-11-11 15:35:00
這算什麼私下成交XD,找另一位房仲而已,法律有規定一次只能找一位房仲?在法律版回答問題說能告,好歹把請求權基礎講出來。
作者: malemma (Voila~)   2016-11-11 16:25:00
你們找別的房仲簽C,價錢有不一樣嗎? 這房仲問題很大,更像是想推銷你們ABC以外的房子,所以才那麼不積極到AB都被簽走了也沒通知。另外,斡旋金的作用更像是綁約賣方,表示你們買房的誠意,沒談成是可以退的;而從付斡旋到談價格的期間(通常很短)賣方是不能再跟任何人講價的。以此推論,這筆斡旋根本在房仲的手上,沒有出去過,她沒有任何扣你們錢的立場。
作者: zzjames (OOXX)   2016-11-11 19:38:00
感謝各位的講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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