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
目前家族中有公同共有土地出租收取租金(我是共有人之一)
有承租人欠了約100萬的租金未付
我的大伯請了律師申請強制執行
拿租金付了律師 裁判1萬 律師費7萬
結果因為其中一位共有人不同意(跟我大伯有嫌隙)
律師說因為在公同共有狀態所以要所有共有人同意才能強制執行
所以就沒有辦法繼續
然後裁判費跟律師費都不退
因為我是晚輩(我是代位繼承) 本來都是基於尊重長輩讓長輩去處理
但現在什麼都沒執行 還是照拿全部律師費?
請問這種情況能請求律師返還部份律師費用嗎?
(長輩一直說不要得罪律師)
補充說明一下 這個案子沒有簽委任書 只有看到律師寫證明書收到金額8萬元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