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小弟我人在澳洲旅遊
今天早上用微波爐加熱食物時,因不小心加熱過頭,冒煙且觸動了火災警報器。
並且因為電腦連線的關係,整棟飯店的警報器都響了且消防隊也來了。
當然之後打開窗戶後讓氣體散去即解決。
但事後飯店跟我及我朋友索取800澳幣(約兩萬台幣)的費用,說是消防車錯誤救援的費
用(他們也聲稱實際上飯店需為這次事情給當地政府3000澳幣)。
當下我與我的朋友因為緊張+第一次長期自由行,便繳了這筆費用,但事後越覺得似乎有
點多高。
請問我們是不是被騙了呢?
有可能能夠拿回來這筆錢嗎?
不好意思麻煩大家了
印象中對岸新聞有講過這件事情 消防隊是會收這筆錢的另外 以澳洲的消費水準來說這筆錢不算高喔
作者: Jolin5410 (710) 2017-07-22 15:00:00
謝謝S大,我知道,只是對學生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呀......
澳洲一台消防車出動收費要2000到3000澳幣飯店沒要你們全付算好了吧,你就知道台灣的消、醫多廉價了吧。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17-07-22 16:03:00你要慶幸沒有噴水裝置 不然你還要付裝潢損害費用台灣警消人力不夠就是因為都不收錢阿...
作者:
tgsh (宗師)
2017-07-23 00:10:00不要以為臺灣各種救援都免費是天經地義的
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17-07-23 00:26:00不,是天經地義的。台灣是社會主義國。你只是去到資本主義國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17-07-23 08:31:00你可以付8000澳幣的律師費去索討800澳幣。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7-23 10:09:00台灣鯛只會說 "你是公僕我有繳稅,憑啥跟我收錢"
作者:
e71099 (少說少錯多說多錯)
2017-07-23 14:50:00真的還好沒噴水 水一噴下去要賠的才多
作者:
a3567152 (期待的盼望)
2017-07-23 15:13:00只能說臺灣社會資源太廉價了
作者:
tgsh (宗師)
2017-07-23 19:50:00感激T大為我解惑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07-24 06:49:00民法較常見針對年齡的未成年減免責任 倒沒見過因為是學生身分而得減免責任
上禮拜才從澳洲回來,導遊確實有提醒飯店微波時要注意,因為之前也有台灣客微波引發煙霧偵測器啟動而被罰錢,我想你應該沒被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