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8/3經臉書二手交易社團看到賣家出售二手電視(賣家告知是2013年製造/42吋/B
enQ)
http://i.imgur.com/MO3XQFx.jpg
http://i.imgur.com/YT2W8ym.jpg
約8/4凌晨0:30左右前往賣家告知的地點(不確定是否為賣家住宅)面交,
檢查電視時並無發現電視外觀之缺陷,功能也沒問題(因為當時電視的介面是基隆某家電
視機上盒TV的介面,並非電視原系統介面)
然後賣家要我簽上日期、姓名並表示貨出不退,之後交易完成後回到家也因為晚了也沒多
做檢查就休息了。
隔天裝好電視後(Xbox主機+電器機上盒 共使用兩個HDMI孔)在切換訊號源時發現電視的
系統介面不是印象中BenQ的介面,遙控器也比原本爬文看到的開箱文簡略很多,
私訊當時賣家詢問電視原本是在哪購入的被已讀不回,
我開始覺得不對勁,就用手邊工具把電視背板拆了,查詢裡面的主機板型號後發現那塊主
機板根本是從淘寶買來的
http://i.imgur.com/rHkIoI8.jpg
http://i.imgur.com/wvZpfxw.jpg
我當下就私訊賣家詢問來源然後被一連串鬼打牆回應,以下截圖
http://i.imgur.com/O39x756.jpg
http://i.imgur.com/jD6v6a8.jpg
http://i.imgur.com/XRHYumH.jpg
http://i.imgur.com/qDinVrg.jpg
http://i.imgur.com/YWfgcEJ.jpg
http://i.imgur.com/0L8dhof.jpg
http://i.imgur.com/n2hs2nB.jpg
http://i.imgur.com/cjRFdVB.jpg
http://i.imgur.com/Ebzx0VP.jpg
http://i.imgur.com/DKWoJ8x.jpg
http://i.imgur.com/5tfZwBE.jpg
http://i.imgur.com/n2Oeqvw.jpg
http://i.imgur.com/0mkhgAS.jpg
然後因為這事我也去爬了一些類似案件的文跟處理方式 法律適用等等 以下:
http://i.imgur.com/vwMphvE.jpg
http://i.imgur.com/8CtZQRX.jpg
http://i.imgur.com/8vuh9fe.jpg
小弟知道個人交易行為不適用7日鑑賞期,
當初也的確有簽名表示貨出不退(但不知是否生效)
但主機板 系統也算是隱藏式的瑕疵,賣家標示不實
就算物品售後也應要付提供物品完整性的責任吧!
但賣方稱自己也不了解電視,說她當初在網路上買時對方有提供7日鑑賞期但她卻說沒有
留當初賣家聯絡方式,雖然這和我跟她之間這筆電視交易沒有關係,但我心裡總覺得不對
勁......
想請問版上大大,
一. 親筆簽名售後不退貨是否有效,且非正式的書面契約形式?
二. 賣家聲稱不清楚電視主機板被改裝過,是否就不適用民法356條 故意不告知瑕疵者?
三. 小弟我偏向不想讓事情複雜,畢竟走法律途徑要花相當的時間跟精神,而且私人買賣
糾紛大多會希望走和解這條路,但賣家這樣的回覆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跟她私下和解,畢
竟我也要付沒有進行完整檢查的責任。
感謝版上大大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