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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無論在韓國、中國、臺灣都經常有粉絲共同集資,用這些錢替偶像歌手做應援活
動或送禮物的情形。
以台灣來說,形式大多是:
少數粉絲創立粉絲專頁(FB.IG.微博.推特)、架設網站、PTT開設明星專版,作為後援會(
非官方創設的),這些粉絲後援會會發起集資活動,邀請粉絲們匯款至後援會管理員的私
人帳戶。
而這些資金將在偶像的生日、出道紀念及公開活動從事應援(送禮物、買各種形式的廣告
、製作演唱會場內應援小物、以偶像名義做公益)。
有時候參與集資的粉絲,可以拿到小禮物,也有是不會送禮物的。
集資活動發起時都常都是以一篇文章搭配圖片說明內容,並沒有簽立什麼正式的合約。
因此我有以下疑問:
1.粉絲自行發起集資活動給偶像做應援,是合法的行為嗎?和什麼法律有關?
2.若是發起集資活動的粉絲並沒有確實將集資到的錢去做應援,而是偷偷作為私人使用,
這樣的詐騙行為和什麼法律有關?
3.網路科技發達,年齡層小的粉絲也經常會接觸到這些集資活動,未成年者能夠參與這樣
的集資活動嗎?
在此先感謝各位認真讀完這篇文章,希望有熱心專業的版友能夠回答以上問題,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