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rr0832 (rrr0832)
2017-09-23 18:30:37本來就不應該有比例原則這種東西
任何犯法者一律判處死刑
沒有任何例外、也不可通融
即使過失罪刑或任何行政罰等一律都處死刑
這樣台灣就根本不會有人敢觸法了
也順便解決台灣人口密度過高的問題
否則台灣人跟狗一樣,一定要用嚴刑峻法拘束
凡事觸法都不處死對鬼島人根本就不怕
所以幹嘛要有比例原則這種東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3 18:42:00那.......原PO根本活不到現在...來發這篇文
作者:
red0whale (red whale)
2017-09-23 18:43:00支持,觸犯法律本來就要採取對人民傷害最大的措施,鬼島根本不適用西方法律,因為鬼島人民就跟狗一樣,不處死對不起國家和其他守法的人。
你知道如果每項罰則都是死刑整個社會會變成怎樣嗎?答案:大家都在殺人。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7-09-23 21:02:00讚 留言 分享
作者: Nipperdey 2017-09-23 22:10:00
原po發廢文也唯一死刑,不是更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4 12:38:00幹正妹幹到死??? 這樣的死刑還算不錯.....:D
另外,比例原則又不只有刑罰...行政法才是大宗,沒有比例原則的話,政府或許就能為了下水道清淤,把一整排住宅全部拆光;為了國安問題,全程監控所有國民,讚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4 22:55:00讚~~~這樣十全路早就通了....原PO可能三歲就被判死刑,理由 "偷掀隔壁座女生裙子"
作者:
a9504836 (eddie)
2017-09-25 15:01:00不是開學了嗎...?
作者: Ninelie (Nameless) 2017-09-30 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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