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經過:
小弟有幸考上不動產經紀人,且已取得證照,日前經介紹後與某業者簽立證照租借合約,
第一年相安無事,第二年雙方協調直接簽立五年合約,條件為逐年付款之租金降低,
但該業者於日前擅自表示於第二年開始將不續租(第一年即將結束),
告知此行為屬違約後,對方也只是愛理不理。
合約內容如網址 https://i.imgur.com/BdrBSOy.jpg
問題:
因為小弟我尚未有法律糾紛經驗,想請問我可以採取哪些法律途徑,
以及這些法律途徑的利弊(ex:打官司會花錢),各位的建議是如何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