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遇到問題 本人代PO 以下以第一人稱敘述
大家好,本身從事園藝造景。
背景 :
客戶A因為擔心家中周圍山坡地的雜樹颱風會倒下來,所以請我們去修剪。
由於該地是山坡地且跟鄰居B的地界標示不清。
故施工之前我們有先請A與B雙方一同到場討論,B表示只要不要我出錢都可以。
於是我們想說可以開始進行修剪工程。
開始施工的第一天B有在旁觀看,並且與工人聊天。
內容大致上是B想告訴我們他與A有一些恩怨,目前雙方還有土地官司在進行中,
表示知道我們只是來做工的不會為難我們。
第二天施工到一半B叫警察來說我們在亂砍他的樹,我們覺得很突然,和警察說明我們雙
方在開工之前有協調過。
警察跟我們說有協調就好,然後跟B說你就看哪裡可以砍哪裡不行跟他們講。
之後警察就先回了,我們繼續進行工程,在這途中B有一直在旁邊圍繞,但都沒與我們交
談。
到了第四天B又找了警察來,且拿了一疊拍我們砍樹的照片,說要告我們竊盜,警察就將
我們的工人上銬帶回警局。
之後做筆錄都用竊盜犯的問句來詢問。EX:你們把偷走的樹運到哪裡....偷砍了幾棵....
之類得這種問句。
中途我有請工人和警察說我們不承認有偷竊我們只是去做工,但是警察表示因為對方說要
告竊盜所以我一定要用竊盜的規格來詢問,筆錄結束之後就請我們先回家等待通知了。
之後收到地方法院傳票由於我不能進入,所以都是聽工人轉述。
第一次的情況是檢察官傳了A與B和我們工人兩位,了解情況之後建議大家先談合解,如果
不能之後他再傳。
回家後工人打電話給B想了解B如何才能與我們合解,結果B說我們都在串供,然後表示這
是他與A之間的仇恨,要A去跟他談。這期間A找B談也沒有達成和解。
直到最近工人又收到了地方法院的傳票但是A沒有收到,只有傳工人與B。
到場以後檢察官表示原本他想結案的,但是B要加告毀損,所以只好再找我們來。
然後大致上是再詢問一次事發經過,中途我們工人向檢察官說明施工期間B一直都有在場
且有協調過等事項的時候,B都一直搖頭然後說我們工人在說謊。
想詢問的事項 :
1.做筆錄的時候硬規定用竊盜的規格屬於正常的嗎?
2.B明明知道我們只是做工的,主要是想要報復A所以告我們且堅持不合解,想請問我們是
否能夠告B誣告呢?
3.如果可以告誣告,需要等到結案確定我們無罪之後才能告,還是我們現在就能提出呢?
以上感謝大家,若是有不清楚需要補充之處再麻煩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