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用他人照片辦身分證不違法?

作者: finhisky (finhisky)   2017-11-23 23:26:18
案例:用他人照片,申辦補發自己的身分證
申請書是以自己名義填寫,不構成偽造文書
戶政人員有實質審查義務,不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結論:不違法
也就是說
民眾可以拿別人的照片去辦身分證不用擔心犯法
對於想變換身分(如通緝犯)或賺錢(賣證件)的人沒有拘束力
各位先進覺得是否應該針對拿他人照片辦理身分證,規範特別法?
還是這樣的行為不需要科以刑罰?
另外
以公家機關的慣例,應該大都有公務員要審查的規範、作業要點
這樣就變成公務員有實質審查義務,而不會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再者,就算公務員有實質審查義務
但行為人利用一些手段欺瞞,導致公務員未能或很難發現 (例如變裝、照片修圖)
難道沒有可非難性嗎?
實務為什麼會將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限縮於只有形式審查的情形?
警語:
不要因為看到這篇,想說不犯法就去做,本人不負責的喔
因為其實有非常低的機率成罪,不過不是本篇要討論的重點,所以這裡不多說。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17-11-24 00:40:00
是你說的?還是你想的?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1-24 01:04:00
是說補發身分證要有其他有相片的證件、戶口名簿正本跟近期照片,應該不至於有人這麼北目玩這個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24 12:02:00
你實質審查這一關,你就觸犯了致公務員登載不實了,不是嘛當承辦人員拿起來一看,發現跟你不同,問你"這是你本人"?你明知不是你,卻虛偽回答 "是,最近做了一些整型"那,戶政人員發給你,那你就犯法啦...
作者: muscleoso (Roy Chen)   2017-11-24 14:23:00
哦哦 不違法 你說的齁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7-11-24 16:15:00
之前不是傳說某尼姑買商品要退貨的理由是買貨是心魔買的
作者: GGononder (肥宅提督)   2017-11-24 20:01:00
........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17-11-24 21:09:00
當然違法,身分證件上的圖文都是文書,圖不對就是偽造文書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932942已有多起白目案例發生 以上僅列舉其一供參考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24 22:45:00
不知道有種東西叫做緩起訴???你都查不到判決了,不是嗎?看不看得到....干你屁事?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7-11-24 23:29:00
那你知道為何被告自己願意被緩起訴?因為會被玩死檢察官是去上班,你有空跟他玩嗎何況把判決當判例,這水準沒啥好討論的另外判例跟決議並非都能套到每個案子上,法院要想解套判決書唬爛過去,你也沒轍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17-11-25 02:25:00
如果是通緝犯本身 通常已經有案在身 不差這一條如果是賣證件給通緝犯 應該會有刑法164的問題如果用假證件去為犯罪行為 另外論處就好用他人照片申請自己的身分證 到底侵害什麼法益?對一般人而言 只是自找麻煩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