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法律問題請教各位:
我朋友在外工作租屋,每天早出晚歸,
他住處附近有個餐廳,在他下班前就打烊,
所以朋友都把車停在那餐廳停車場。
有一天早上突然發現車被刮花,
他等餐廳開始營業時,去找餐廳老闆理論,
過程就不贅述,
結論就是老闆發現我朋友常占用他停車場,
所以心生不滿而破壞我朋友的車。
他說如果要告他毀損,他就告我朋友竊占,
請問這case,該怎麼處理?
因為我朋友認為他從未貼告示在他車上,
警告他不要佔用這個私人停車場,
所以我朋友認為餐廳都打烊了停一下沒差,
怎麼可以因此就破壞他車?
如果互告,對哪方比較有利?
謝謝各位
法律版應該歸法律討論吧..竊佔光要證明損失就很難了可是毀損很明顯
作者:
alog (A肉哥)
2018-02-16 23:53:00跟人家談一下租個車位就能解決的事情搞這麼複雜有真的奇葩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8-02-17 00:06:00嗯....好像每位女性身上,都沒貼說強姦罪的懲罰吧...自己做了無理的事情在先,討論後面的其實沒啥太多意義就把省下的停車費,當作烤漆的錢吧
作者:
spsns17 (Vlad)
2018-02-17 01:25:00半斤八兩
毀損是一定成立啦 竊占就免了但是哪有啥不貼公告就可以停的事 = =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8-02-17 03:28:00这个版为何不改名为道德版?
這板是學術討論板,不是求助板啊既然他發表不合乎的文章,那大家就不合乎的不和他探討學術問題有錯嗎? XD
作者:
mechman (莫忘初衷)
2018-02-17 12:19:00餐廳可以主張不當得利,請求車主給付停車費。車主則可以告餐廳毁損並請求損害賠償。
作者:
fuyako ( )
2018-02-17 19:32:00以後要在自己小孩的額頭上寫"請勿抱走"了
你家也沒貼告示禁止進入 那我車停進你家好了刑事就竊占vs毀損了 民事則是侵權vs不當得利吧
作者:
a050047 (跑跑迷)
2018-02-19 21:38:00錢能解決的事,交給民事。損害賠償(你朋友)vs不當得利。
看了第二段,還能支持車主的,大概只有律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