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bcdeee (asdfgtrewq)
2018-03-30 19:34:00據我所知,您的朋友罵人死人妖陰陽人跟爛屁眼在不特定多數人得以共見共聞底下辱罵人這種行為被告不是對方濫訴好嗎???是嘴巴不乾淨活該死好而且您的朋友自己本身就是個死前科犯之前被士林地院依照過失傷害判有期徒刑3個月有期徒刑耶被判到有期徒刑是非常嚴重的事情一般小罪都是判個拘役跟罰金被判到有期徒刑絕對是事態非常嚴重了為何您朋友這死前科犯都不肯自我檢討呢?做事跟講話都不乾不淨的您朋友難道不覺得自己是個人渣嗎?真心覺得像您朋友這隻死前科犯很要不得耶